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人生是照著「腳本」在進行《拒絕被支配的勇氣》 – 每天為你推薦一篇文章

▍決定人生的「腳本」,究竟是什麼?

「人生腳本」是美國心理學家艾瑞克.柏恩(Eric Berne)提出的心理程式,他也是溝通分析理論(Transactional Analysis,TA)的創始人。
人生腳本當然不是真的腳本,而是人在各種體驗中所得到的感受,在心中寫下「自己一定會這樣過一生」的腳本。這一切都是無意識的,你完全沒有發覺,然後人生就照著腳本發展。
人如果抱持著某種想法或信念,就會無意識的配合行動,結果就變成現實,這在心理學上稱為「自我實踐預言」。
就像聽到算命說「你一個星期內會發生事故」,而無意識的配合行動,讓事故發生,應驗占卜結果。或是聽到「血型A型的人是這種個性」,就表現出那種個性的樣子。

人生腳本可以說是你的「人生預言書」,你會在不知不覺中,依循著預言行動。

也就是說,認為「自己運氣不好」的人,是因為寫下了運氣不好的腳本;而覺得「自己運氣好」的人,是寫下了運氣好的腳本。
覺得自己「經常成功」或「關鍵時刻就會失敗」,都是自己寫下的腳本。
實際上,機運不佳並非偶然,一切都是自己創造的故事。

▍腳本主要寫於幼年時期

「人生腳本」在七歲以前就開始撰寫。
來源可能包括來自父母「將來要出人頭地」的訓誡,或是周遭的人「○○總是靜不下來」的評語,以及學校教育。

在學校被同學、朋友賦予「被欺負」、「搞笑」等角色,就會拚命的印證,自己的行為舉止會為了配合角色而改變。受到霸凌的孩子,大多從小就被欺負。
在無意識中配合周遭的環境演出角色,是因為配合演出比較不辛苦。

腳本就如同「角色」,被賦予角色的孩子,就會配合這個角色來度過人生。

幼年時期寫下的人生腳本無法輕易逃離,如果你的生活方式沒有符合人生腳本,也會在無意識中配合腳本自動調整。人生腳本就是如此強而有力。
例如一開頭提到的A先生,有可能是幼年時期事情做得好也不得到讚美,因此寫下了「自己不可以有始有終」的人生腳本。所以,一切都很平順的時候反而很焦慮。
而外遇的B女士,有可能是幼年時期家境清苦,所以寫下了「自己不能擁有溫暖的家庭、不能得到家人的愛」的人生腳本。好不容易創造了美滿的家庭,內心也無法滿足,所以才會自己破壞幸福,回到原本的腳本上。唯有發現人生腳本的存在,並加以改寫,才可能獲得真正的幸福。

不管是哪種人生腳本,只要能給自己的人生加分,就是好腳本。但如果是會讓自己不幸的腳本,即使再耗神費力也應該要改寫。

那麼,人生腳本真的可以改寫嗎?當然,人生腳本十分頑強,很難改變也是事實。
但是,只要有「這是人生腳本在作祟」的認知,就會產生巨大的效應。
也就是說,不要沉浸在腳本裡,以超然的觀點,冷靜看待「這只不過是腳本」,光是這樣就大有幫助。
那些失敗、不幸(或是幸福),不是「運氣」,而是「腳本」造成的,只要知道這一點,你就有操控人生的餘地。

知道人生腳本的存在,你就會了解,以往認為「反正我不會出人頭地」、「反正我不會受歡迎」等等的命運,而自暴自棄的人生,其實只是自己無意識中演出的一齣戲。
腳本是怎麼完成的,我們再詳細來了解。

▍一切都來自於「禁止令」

禁止令,顧名思義就是「不可以○○」的命令。

每個人在孩提時期,應該都接收過「不可以跟陌生人走」、「晚上十點以後不可以看電視」等等的「禁止令」。
也有非語言的禁止令。例如媽媽總是告誡孩子「飯前不可以吃零食」。某天,晚飯前孩子耍賴要吃零食,媽媽很罕見的答應:「如果那麼想吃,就吃吧。」但卻是一副憤怒的神情,語氣也很冷淡。
這種狀況下孩子也察覺到「不准吃」的訊息,忍耐著不敢吃。孩子觀察父母真正心意的能力,絕對超乎想像。
像這樣非語言的因素,也就是雙親的態度、表情、動作等等,傳達出「不可以」的訊息,也是一種「禁止令」。不只是直接說「不行」、「不可以」,父母也會對孩子下達非語言的訊息。
被育兒、家事搞得團團轉的時候,孩子還一直問:「這是什麼?」父母可能會不自覺的冷冷回答:「不知道。」這個時候,孩子接收到的不只是「不知道」這個訊息而已,還會被父母的態度嚇到,感受到爸媽發出「不要靠近」的拒絕訊息。
於是,孩子給自己「不可以靠近」父母的禁止令,命令自己「不可以」。為了不讓父母不開心,孩子心裡會想是不是不要撒嬌比較好,有的孩子還會察顏觀色,跟父母保持距離。

這就是孩子的「成見」。藉由限制自己的行動,來獲得雙親的愛,這是生存本能。
孩提時代形成的成見,長大成人後也不會消失。
有著「不可以靠近」禁止令的孩子,長大後就不擅長跟其他人溝通,過著總是一個人行動的人生。

但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會自己製造禁止令。有的孩子跟父母撒嬌嬉鬧,即使聽到父母說「等一下」,被拒絕也不以為意,馬上投入別的玩樂。每個人的認知方式都不一樣,父母的反應,孩子會怎麼接收也有很多種情況。

▍製造負面腳本的13種禁止令

美國醫學博士、也是國際溝通分析協會會長的鮑伯.高登(Bob Goulding)和瑪麗.高登(Mary Goulding)夫婦,將對人生有特別重大影響的禁止令進行分類。受到這些禁止令強烈影響的人,容易寫出負面的人生腳本。
下面就來介紹具代表性的十三種禁止令,你可以一邊閱讀,一邊思考自己是否有受到影響。

1 不可以做任何事
這個禁止令容易發生在父母管教嚴格、過度保護、過分注意細節的家庭。
「不可以爬樹,很危險!」「不可以踢足球,會受傷!」「不可以跟那個小孩玩!」像這樣規範各種行動,會讓孩子形成「什麼都不要做比較好」的禁止令。
有這種禁止令的人,一直當乖小孩的結果,長大成人後可能會欠缺積極性,容易順從別人的意見。
職場上,等待指令型的員工,可能就是受到這種禁止令的影響。從小就順從父母說的去做,沒有自己思考、行動的習慣。因此,如果沒有主管或前輩的指令,自己就不知道該做什麼。

2 不可以做自己
「本來想要女孩子的……」「女兒就是賠錢貨啊……」像這樣經常被父母否定自己的性別或人格,很容易會產生這種禁止令。
身邊很多異性朋友,同性朋友卻沒半個;或是對於社團、足球隊這類只有同性的團體很不在行的人,受到這個禁止令影響的可能性很高。
這個禁止令會讓人對自己的性別或自我沒有自信。缺乏自信,所以很容易受到外在評價、常識、社會氛圍所左右。

3 不可以孩子氣
「你是哥哥,要有擔當一點!」「你已經是姊姊了,不可以哭!」下有弟妹人經常會聽到這樣的話而產生禁止令。
聚餐時拚命幫大家挾菜、斟酒,一直忙著照顧大家,自己完全沒有享受到的人,有可能是受到這種禁止令的束縛。
有這個禁止令的人,早早被催促著要長大,孩提時期不能自由自在的生活,性格上容易太過認真。「自己不做不行」的責任感過剩,也會成為一種累贅。

4 不可以長大
跟上一種情形相反,「媽媽什麼會幫你做好。」這種禁止令容易出現在被過度保護、寵溺的么兒身上。
這個禁止令會讓人覺得「永遠都當個孩子,什麼都不會做比較好」。所謂的「戀母情結」就是這種情形。
長大成人後還無法脫離「不可以長大」的禁止令的人,最近是越來越多。由父母代替孩子參加聯誼、幫孩子決定結婚對象的狀況,也時有所聞。

5 不可以有情感
跌倒了,因為疼痛忍不住哭泣,卻被父母責罵:「不可以哭!」被迫要忍住。無法坦率表達自己的需求和情感的人,可能就是有這種禁止令。
這個禁止令會讓人壓抑自己的情感,對事物漠不關心、毫不感動,不會痛哭流涕,也不會勃然大怒,聲音沒有抑揚頓挫、表情貧乏的人,可能就是受到這個禁止令的影響。

6 不可以思考
「不要跟父母頂嘴!」「安靜聽我說!」不少父母會這樣威嚇孩子。在父母歇斯底里怒罵下成長的孩子,容易有這種禁止令。
這個禁止令會讓人放棄思考,無法進行邏輯思考、冷靜判斷。盲目迷信、相信卜卦算命的人,可能就是受到「不要思考」禁止令的支配。

7 不可以靠近
「我現在很忙,等一下再說!」「安靜一點!」父母總是這麼說,很少有機會可以親近父母,被迫跟雙親保持距離的人,容易會有這種禁止令。
這個禁止令會人逃避和父母說話,不會說心事給父母聽。長大成人之後,也不會跟別人訴說自己真正的想法。
即使工作上有煩惱,也不跟主管或同事討論,自己一個人埋頭苦幹;即使遇到討厭的事情,抱著「只要自己忍耐就好」的想法,都可以說是受到這個禁止令的影響。

8 不可以成功
做得好的時候沒有得到讚美,失敗了反而能受到安慰和鼓勵,這樣的經驗不斷重複,就容易產生「不可以成功」的禁止令。
父母對孩子的成功毫不關心,只有失敗的時候才能得到父母的關心,孩子就會被灌輸「不可以成功」的想法。還有,聽到父母嘆著氣說:「這孩子每次在關鍵時刻就出包……」孩子就會認定自己是「無法成功的人」。
不管創業幾次都會失敗的人,可能就是受到「不可以成功」禁止令的束縛。

9 不可以有欲望
小時候因為生病或受傷造成父母親經濟負擔,或是單親家庭、看著父母親為了子女一直含辛茹苦,就很容易產生這種禁止令。
無法坦率說出自己想要什麼,不僅如此,還會把機會讓給別人,或是自己破壞幸福。
薪水很少、自己省吃儉用,卻還要供養男友或女友的人;或是朋友開口說「借我錢」就無法拒絕的人,都有可能是受到這個禁止令的影響。
和朋友喜歡上同一個人,卻還幫朋友告白,也是受到這個禁止令的影響。

10 不可以健康
只有生病時才能隨心所欲的吃點心、喝果汁等享受自己喜歡的東西,或是看到父母只照顧體弱多病的兄弟姊妹,就容易產生這種禁止令。
這個禁止令會讓人藉由生病或受傷博取同情,也會藉由突兀的行為或奇怪的發言來引人注目。健康檢查出一堆問題也不改變生活習慣、不斷暴飲暴食的人,可能就是認為「自己不能身體健康」。

11 不可以重要
考試得到好成績被老師稱讚,孩子很高興的告訴父母,如果父母只是說聲「嗯」,反應冷淡,孩子會因為沒有得到認同而備受打擊,長久下來就會覺得「自己不可以成為重要的人」。
有這個禁止令的人,經常會費心讓自己不要太醒目,也討厭背負責任。喜歡樸素的打扮,話很少、說話聲音也很小的人,可能就是因為這個禁止令的關係。
有些人當部屬或隊員很優秀,但是一旦當上主管、隊長就無法發揮實力,也可能是受到這個禁止令的影響。當有機會升遷時,會因為「不可以成為重要的人」的心態,自己就停下腳步,不願意使出全力。

12 不可以有歸屬感
父母幫孩子選擇朋友,「不要跟那個孩子玩。」或是幫孩子答辯,「這個孩子很害羞。」這種例子屢見不鮮,這會讓孩子和同世代的人接觸的機會就越來越少。
有這個禁止令的人總是單槍匹馬,無法融入團體或職場中。團體出遊或公司旅行時,雖然跟一群人一起出去玩,卻總是在不知不覺中變成自己單獨行動,還有總是回絕聚餐邀約的人,有可能就是因為這個禁止令。

13 不可以存在
這是最痛苦的禁止令,幼年時期遭受虐待,或是聽到父母說:「要不是因為你,我早就離婚了。」被父母視為不幸原因的孩子,就會有這個禁止令。
因為否定自己的存在,變得不愛惜自己的身體和生命,酗酒或藥物成癮的人,有可能就是因為這個禁止令。

▍4種不同的人生定位

前面介紹了各種禁止令,有沒有剛好說中你的情況呢?

當然,孩子的認知方式是因人而異,並不能簡化成「如果父母說了這些話,孩子就會變成那樣」。但是,對於判斷這世界「什麼好,什麼不好」,父母的禁止令有很大的影響。
這些禁止令會形成四種不同的「人生定位」,影響我們看待世界,以及日後待人接物的方式。

1 我好,你也好
「天生我材必有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肯定自己、也認同他人。
大多擁有幸福的人生腳本,過著充實的人生。受到雙親適度的禁止令,所以自己的人生腳本不會受到他人的言行所迷惑,能夠朝著自己希望的方向前進。
心胸寬大,對他人的遭遇能夠感同身受。看重自己,也尊重他人,會是值得尊敬的領噵者。有自信,正向積極,遇到挫折不會輕易灰心沮喪,經常鼓舞身邊的人。
觀察一下自己或身邊同事平常的言行舉止,會自然而然的說出:「大家加油!」「大家都很努力了!」大概就是這類型的人。

2 我不好,你好
「我不是什麼重要人物……」「身邊的人都好厲害!」經常否定自己、肯定他人。
學生時期沒考上第一志願學校、無法滿足父母過度的期待,因為這個失敗得經歷,而把「我沒有能力」、「我很糟」的禁止令寫進自己的人生腳本裡。
自我貶低,對所有事情都很消極,就算有戀愛或升遷的機會,也會畏縮退卻,認為:「我沒辦法……」好不容易鼓起勇氣踏出一步,也會因為心底深處一直想著:「反正一定會失敗……」結果就真的進行得不順利。

因為缺乏自信,即使工作上表現優異,也會有「還不夠好」、「那個人比較優秀」等自卑情結,覺得別人比較出色,自己比較差。
「我比較差,你比較好」,某個層面上來說,也是允許別人支配自己。對於血汗企業的剝削只會默默順從,就是屬於這類型的人。

3 我好,你不好
「我的東西是我的,你的東西也是我的!」就像漫畫《哆啦A夢》中胖虎,肯定自己、否定他人。
常見於幼年時期在父母過度保護下成長的人身上,「你最棒了!」「只要你想要,通通買給你。」沒有受過任何責難,聽到的只有讚美,容易自我中心,任性妄為。
喜歡支配他人,疑心病重,會竭盡所能剷除和自己想法不同、意見相左的人,屬於暴君型的人物。
不允許他人成功,所以會以挑成功者的毛病,以欺負弱者為樂。
網路上的正義魔人,也是屬於這個類型。即使對方是陌生人,只要對方的行為或言論有一點點不順自己的意,自尊心就會立刻高漲,對別人趕盡殺絕,深信自己才是正義的一方。

4 我不好,你也不好
這是最有問題的類型,「活著好難……」「人生沒有意義……」不管是自己還是別人,全盤否定。
幼年時期曾經遭受虐待,因為身邊沒有一個會無條件接受自己的人,心中無法建立起「安全基地」。
這類型的人在人際關係上很極端,有的會自我封閉,斷絕一切人際關係,成為繭居族;也有人會像邪教的信徒一樣,盲目的依賴他人。
因為幼年時期的禁止令,形成我們的「人生定位」,是我們認知、判斷的基礎,也決定了我們會如何看待這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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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拒絕被支配的勇氣》作者:鈴木敏昭
書籍特色
帶你一步步認識自己的人生腳本,
從更高的角度,理解自己的思考、感受、情緒、反應,重啟生命的設定,
讓你找到不再被支配的勇氣,拿回人生的主導權!

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大蒜瓜仔肉

訣竅提示
1~豬肉順時鐘攪拌~不可以隨意攪拌~以免肉變太硬
2~用大茂黑瓜罐頭也可以
3~要用有邊ㄉ容器~因為蒸過後會有肉汁
食後感想
簡易又快速ㄉ一道菜~也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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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理日誌

  • 柏妮絲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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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食材

  1. 準備食材
  2. 豬絞肉 100元
  3. 大蒜 8粒
  4. 脆瓜罐頭 (配稀飯那種)半罐
  5. 醬油 2大匙

步驟

0 分鐘
  1. 將脆瓜半罐與大蒜切碎. 再把脆瓜罐頭汁到一半出來~備用
     
     
  2. 豬絞肉+大蒜碎+脆瓜碎+脆瓜罐頭醬汁 倒在一起~順時針攪拌~約20圈
     
     
  3. 將攪過後ㄉ瓜仔肉材料~放進電鍋內~ 在電鍋外鍋倒2杯水~放進去蒸 電鍋開關跳起~即可

紅燒蹄膀 做法

1.要整隻蹄膀⋯⋯洗乾淨後先燙過固定型,在擦乾,照做法(1)操作,也可以用棉繩綁好在燙過,燙好要將棉繩剪掉,燒時才會上色漂亮。
2.電鍋燒顏色上色淺,爐上燒顏色深,所以我會爐上燒到醬汁差不多改電鍋蒸,比較快軟。
3.炒糖色請小心,最後糖溫度很高,加水ㄧ定要小心,燙到會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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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理日誌

  • Cherr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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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食材

  1. 豬蹄膀 1斤-1.5斤
  2. 調味料:
  3. 冰糖 1 大匙
  4. 蒜頭 5 粒
  5. 青蔥 1 把
  6. 薑片 8 片
  7. 油 3 大匙
  8. 紹興酒 半杯(量米杯)
  9. 鹽 1 大匙
  10. 太白粉水 或 玉米粉水 適量
  11. 炒糖色:
  12. 黃砂糖 1勺
  13. 沙拉油 1 大匙
  14. 水 半杯(量米杯)

步驟

  1. 豬蹄皮刮洗乾淨,擦乾,那叉子扎一扎,熱油鍋,將蹄膀皮煸香,取出後備用。
     
     
  2. 剩下油,將蒜頭、蔥、薑片爆香取出,油裡有蒜、蔥、薑香,關火降溫,不能全涼喔⋯⋯。
     
     
  3. 油剩一大匙就夠,放入黃砂糖開中火,要攪動,大泡變小泡,顏色變深,不能焦會苦,微火慢⋯慢⋯慢加水,要慢要不然會結成塊。
     
     
  4. 將蹄膀、蒜頭、薑片、蔥一起下去燒,加冰糖,淋上酒,顏色不夠加點醬油,最後加鹽,燒滾改深鍋,醬汁容易泡到蹄膀,繼續在爐上燒,要注意醬汁會減少,所以最好醬汁多一點,也可以用電鍋燒,外鍋兩杯水。
     
     
  5. 盛盤,青江菜頭切十字不斷,洗乾淨,頭會有沙要沖乾淨,水加點鹽,川燙起鍋滴點油在鍋內在起鍋,圍在蹄膀ㄧ圈。
     
     
  6. 醬汁燒開加點玉米粉水或太白粉水,薄芡汁淋上蹄膀,就好了。

法律上根本沒有猶豫期這東西

賣家自己發明的"猶豫期"中為檢視商品拆封必須賠償賣家的規則是胡扯,只要是為檢視商品的必要而拆封,如不透明的紙箱、包裝袋,且商品並未毀損,買家不需向賣家做任何賠償!


想要退換貨的產品已經拆封了該怎麼辦?
       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所以消費者收到網購商品後可以拆封商品做必要之檢查。但若檢查過程中造成商品有毀損等,則可能需要賠償。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19 條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J0170002&FLNO=17&ty=L


網購之所以會有無條件解除契約期間,是因為消費者沒有辦法親眼見到商品,因此給予7天的檢視期,雖然「一般人會覺得網購7天內不論如何都可以退貨,但前提是在檢視商品必要範圍內的使用」,換句話說,網購可以容許的試用範圍與消費者在實體商店能做的程度是一致的。


因此,如果去百貨公司買果汁機,「消費者可以試按樣品機聽一下聲音,但不可以把水果放進去試打,否則就不得退貨」。但是只要沒有超過商品的必要檢視範圍,民眾都可以依照《消保法》第19條,於7天內以顏色不對、數量過多、訂購錯誤等個人理由「無條件退貨」,且不需支付任何價金。
https://www.storm.mg/article/307340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J0170002&flno=17


台灣網路購物發達,加上跨境電商近年進駐台灣主打運費全免、超商可代收代寄貨品等五花八門的服務,人人可以不用花時間體力逛大街,就可以在網路上購買所有想要的商品。網購與實體買賣物品最大的不同為,買方僅能在網路上看到商品,無法了解物品的實際顏色、效能、使用方法等,故消費者保護法對於網路上的購物方式有一連串規定,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因無法實際看到物品實體,網購產生最多爭議的地方在於退換貨,消保法雖有明訂保護消費者之條文,惟民眾多不諳法律,常常跟隨賣家的規則,或是購物平台的規則,使得自己的權益受損而不自知,以下簡要說明網購常見退換貨之爭議及法律規定:
一、從網路購買東西可以退換貨嗎?
       依消保法第2條第10款規定「通訊交易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消費者於未能檢視商品或服務下而與企業經營者所訂立之契約。」
       又依同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從上述法條得知,網路購物受到消保法保障,並且原則上可以不負理由退貨(某些商品例外,下述)。
二、常聽到「七日鑑賞期」是什麼意思?從何時起算?
       依消保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這就是常聽到七天鑑賞期的法律依據,在法律上以「猶豫期」稱之。
       依同法第19條第3項「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  解除權消滅。」、第4項「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從以上條文可得知,原則上七天的起算日期為收到商品之隔日。又上開條文為強制規定,如果賣家自己的規則沒有優於消保法,則約定無效,依消保法規定。
三、網路上買什麼東西不在「七日鑑賞期」保障內?
依行政院發布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若有告知消費者,以下商品不適用七日鑑賞期之保障範圍。
1、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2、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報紙、期刊或雜誌。
4、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7、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四、想要退換貨的產品已經拆封了該怎麼辦?
       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所以消費者收到網購商品後可以拆封商品做必要之檢查。但若檢查過程中造成商品有毀損等,則可能需要賠償。
五、退換貨運費誰出?
       依消保法第19條,買家不需負擔任何費用。運費應該賣家出。
六、賣家退貨規定跟法律規定不一樣怎麼辦?
       依消保法第19條第5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七、發生爭議的時候怎麼辦?
       依消保法第43條「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消費者服務中心或其分中心申訴。」、第44條「消費者依前條申訴未能獲得妥適處理時,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發生爭議時,可以上述條文先申訴再調解,調解不成再進入訴訟;亦可直接提起消費訴訟。

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

反吸血鬼

部分人一開始就是吸血鬼、賤狼,認為所有異性(或者主流認為與己相對的社會角色,男同就是哥/弟,女同是T/P等等)要為自己的所有情緒和整個人生負責(或嘴上說沒有但遇到甚麼事就怪異性意思是一樣的),他們認為全世界都要照自己意思走,得不到就暴怒照三餐霸凌目標罵得很難聽一邊哀兵策略(說自己多慘多可憐)到處情緒勒索目標族群,尤其講到自己不愛聽的就開始貶低目標族群的類型,1000%只是覺得因為某些原因(可能是身為某性別某性向某角色等等)所以自己有權鄙視、任意對待目標族群,認為對方排序比自己低的賤狼,打定主意覺得這種勒索、霸凌目標的生活方式對自己而言更舒服容易生存而已。這種人只會在有同情他的垃圾的同溫層出現,因為知道自己的主張經不起檢驗在別的地方會被砲,根本上是缺父愛母愛現實不順利就找異性出氣,病的很嚴重需要醫生,不需要找伴侶給他當自我實現的燃料燒。

他們常常把目標的界線當成自已的界線,分不清楚體制跟人的差異,不了解人只是在某個制度成長的產物,有的分不清楚(或根本不想分清楚、裝死)承認接受自己的需要找到一個願意也有能力滿足自己需要的人,跟拿著自己的需要去勒索一個不願意或沒能力或兩者皆是的人的差異。欠他們的是父母、社會不是異性,健康的社會應安慰失敗者、為病者提供醫療
,提供失敗者成功的方法,但無論一個人病的再重都無權傷害他人,認為這是一種「補償」的做法只是把社會成本轉嫁給其他更弱勢的人。

對付吸血鬼、賤狼最好的方法就是不給他們吸血,他們怎麼對待我們就用同樣的方式對待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