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

節儉 = 八塊買得到的東西,用十塊錢買!

跟佛教善生經照顧僕人的段落有像,但跟公益較無關


我們家向來相當節儉,父母兩邊家族都是。家裡不少三十年歷史的碗盤、家具、電器,祖母家(在她辭世之前)簡直像個「戰後生活博物館」,家中的長輩穿的裡衣、襪子,用的毛巾上,常有破洞。
但我的家人,有時候會「用十塊錢,買八塊能買到的東西」。
要五毛,給一塊
例如,祖母住的眷村裡有個掃地工,有個叫「阿孟」的老兵,又瘦又小,無妻無子女,孤老一人,住在停車場邊的小鐵皮屋裡。祖母平常吃得多節省,我都不好意思說了,但是逢年過節,她總會備不少食品以及紅包,送給「阿孟」先生──這完全是沒必要的支出。
我的一個兄長也是,他是那種一天伙食費常少於100台幣的人。幾年前他創業,好一段時間沒有收入,有賺錢的初期也收入微薄,就更省著花錢了。在那幾年內,固定幫他理髮的設計師,從來沒有漲價,還常常給他鼓勵,打氣,各種建議。當這位兄長事業終於上軌道,收入比較穩定,他主動告訴設計師:以後服務照舊,但請提高收費。
我有和這位節儉的兄長討論過為什麼明明對方沒有和他漲價,但他要主動多付錢。
別只看三輪車,重點在老太太
「對方值多少我不知道,我值得多少,我可以決定。」這是他的邏輯,「這個設計師的助理幫我洗頭(及按摩),設計師很認真地幫我完成一個滿意的髮型 -- 還依我的意見修正調整。他們為我付出的時間和心力,如果我只給過去的價錢,我會覺得他們是被虧待了──而服務我的人,不應該被虧待。」
我沒有來得及和祖母討論,為什麼我從來沒見過她送禮給長官、顯要、權貴,卻要送飯菜給那位老兵。我相信祖母的想法應該也很像:「為我們家服務的,不該被虧待。」
商品服務,一買一賣,價格收費是僅僅反映賣方的價值嗎?不,同樣地反映了買方的價值。飯店服務生幫比爾蓋茲提行李,可能(至少)得到二十美金小費,同一個人幫我提同樣重的行李,我可能只拿得出五美金小費──我知道的清楚,服務的內容是一樣的,價錢落差在我的「價值」低於比爾蓋茲。
下次,三輪車會跑更快
節儉不是為了要對別人差,而是要對自己好──用這個心態認知「節儉」的人,就會「用十塊錢,買八塊能買到的東西」。把價格拉到十塊,對方就可能會用八塊的工與料;把價格壓到八塊,對方之後就得把工料錢壓到六塊──地溝油、塑化奶、假食品…就是這麼來的,如果最後吃出腸癌肝病,損失的還是自己。
所以,什麼是節儉?
節儉不見得是給的少,有時候恰是給的多。因為長期而言,我付出多少,其實意味著我值得多少;我付出多少,最終也會轉換成我得到多少。
坐三輪車的老太太,下車的時候,五毛車錢給一塊。下次坐車,車伕可能會跑得更快更穩。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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