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4日 星期二

不會切蛋糕的少年犯

雖然可以理解部分只是想保護自己的人,還是不喜歡被無差別攻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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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日本熱銷破50萬本!!】
兒童精神科醫師、少年院法務技官,揭露犯罪少年的真相──
從教育、司法、社會,乃至我們每個人,
如何一步步將需要協助的孩子推往地獄?

  作者原為兒童精神科醫師,由於深感自己的無力與醫療的極限,轉為投入少年院,擔任法務技官十多年,尋找改善孩童偏差行為的線索。

  當站在第一線,實際與犯罪少年相處,才得知這些孩子驚人的共通點──不會均分蛋糕、不會臨摹簡單圖形、不會加減乘除、看不懂漢字。原來,他們缺乏基本的「認知功能」,急需介入援助或接受特殊教育。

  「四次障礙」,道盡孩子們悲慘的一生

  犯下殺人、強暴、猥褻的少年重刑犯,你對他們的印象是什麼?兇神惡煞、攻擊性強?不!回溯這些少年的國中小成長過程,他們是一群無法適應一般教育的孩子:班上成績倒數、容易生氣、丟三落四、無法融入團體生活、遭到排擠和霸凌。

  作者以「四次障礙」說明這些孩子艱辛的一生:
  【一次障礙】少年本身有「發展障礙」或「智能障礙」。
  【二次障礙】學校老師並未發覺其障礙,僅將少年貼上「不會念書的問題學生」標籤。
  【三次障礙】進入少年院,教官也未察覺其障礙,加上管教不當導致少年的情況惡化。
  【四次障礙】少年長大出了社會,更不為人諒解,又備受歧視,最後犯下罪行,再度關進監獄。
  ……這簡直是將一群需要協助的孩子們一步步推往地獄的過程!

  司法少年的真實情況,正是社會對待障礙學童的縮影

  這些孩子在小學階段就不斷透過「問題行為」發出「求助訊號」。然而,我們看見了嗎?又或者當作一回事嗎?

  大至教育制度、司法體系,小至你我每個人……整個社會氛圍與做法,淨是將這群孩子隔絕與排除。少年院裡犯罪少年的真實情況,反映出社會的失敗和我們的冷漠。成長的各階段連連被忽視的孩子們,長大後於是成為被社會遺忘的一群人。

  給身為大人的我們──「孩子心房的門把裝在門的內側」

  ■「求救訊號」始於國小二年級。
  ■要求「反省」之前,必須確認基本的認知功能。
  ■主流的「讚美教育」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不要要求孩子有「高自尊」。
  ■轉變關鍵在於:想教教看別人、覺得被信賴、得到認同。
  ■一天五分鐘,實作不會傷害兒童心靈的「認知功能強化訓練」。

本書特色

  1. 日本熱銷破五十萬本,Amazon暢銷榜TOP 1,2020新書大賞TOP 2!

  2. 作者透過任職於少年院的觀察與經驗,寫下犯罪少年的真實情況──基本認知功能不全,卻不為周遭人所理解,被教育體系一再地無視與翦除,長大後繼續犯下罪行,最後關進監獄。

  3. 書末提出一天五分鐘的「認知功能強化訓練」(COG-TR),已導入日本多所少年院與中小學校。從犯罪少年身上學會真正的兒童教育,聽見孩子無聲的求救!

名人推薦

  ★李茂生│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陳映雪│前臺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理事長(第三屆)、前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醫學部部主任、前臺北榮民總醫院兒童青少年精神科主任
  ★張進益│桃園少年之家執行長、牧師
  ★曲智鑛│陶璽特殊教育工作室創辦人
  ──重磅推薦!

目錄

推薦序
前言

第1章 「連反省都不懂」的孩子
「殘暴到誰都管不了」的少年真面目
無法正確認識周遭所有事物?
透過面談與測驗發現的真相
教師從未注意到的學童真相
讚美教育無法解決問題
1天5分鐘就能改變社會

第2章 犯下殺人罪的少年說:「我很溫柔。」
不會切蛋糕的非行少年
不會算術也看不懂國字
不會制訂計畫也不懂設想後果
不懂何謂反省當然不會苦惱
說自己很溫柔的少年殺人犯
無法打消殺人念頭的少年
老是對幼兒下手的少年性侵犯

第3章 非行少年的共通點
非行少年的5大特徵+1
特徵1【認知功能不全】憑藉所見所聞進而推想的能力薄弱
「不認真」和「無心念書」的學童背景/缺乏想像力自然不會努力/做了壞事也無法反省
特徵2【無法控制情緒】拙於控制情緒,容易發怒
性侵的原因是紓壓/必須了解「怒意」何處來/「怒意」阻斷冷靜思考/情緒是多數行為的動機
特徵3【不知變通】想到什麼就做什麼,不擅長應付意料之外的情況
執行功能缺失量表/校園裡也有許多不知變通的孩子/不知變通容易造成被害妄想
特徵4【自我評價錯誤】不了解自己的問題點,過度自信或缺乏自信
為何無法正確評價自己?
特徵5【缺乏社交技巧】拙於溝通
不想被討厭才去使壞?/另一個結果是性侵
特徵+1【動作笨拙】不會控制力道,動作不協調
大家都看得出來動作笨拙/動作笨拙的特徵與背景

第4章 無人注意的兒童
兒童發出的求救訊號
求救訊號始於小學2年級
監護人也從未察覺
社會也從未察覺
「倒數5名」的學童
無法確診病名的孩子
可能成為非行少年的孩子
無人察覺所以遭到警察逮捕

第5章 遭到遺忘的一群人
行為無人理解的一群人
過去「輕度智能障礙者」的人數比例高達14%?
成年後便遭到遺忘的一群麻煩人
與正常人難以區分
對於「輕度」的誤解
智能障礙可能是施虐的原因
本應受到保護的障礙者變成罪犯
監獄裡也有許多遭到遺忘的人
少年院裡遭到遺忘的少年
被害人成為加害人

第6章 單憑讚美無法解決任何問題
讚美教育真的能改善現況嗎?
「這個孩子缺乏自尊」的老套說法
忽略學科以外的教育
協助建立所有學習基礎的認知功能
醫療與心理學無法拯救的問題
為何不能單憑智力測驗分類?
「智力正常」所引發的新問題
學不會社交技巧的理由
司法所缺乏的要素
不適合套用歐美的做法

第7章 究竟該如何解決?──1天5分鐘就能改變日本社會
在非行少年身上學到真正的兒童教育
共通點是「發現自我」與「提升自我評價」
無心學習的非行少年180度轉變的瞬間
從「社會」「學習」「身體」3方面協助兒童
著眼於認知功能的新型治療教育
獲得學習的基礎──「認知功能強化訓練」
安裝心靈新煞車的方法
不會傷害兒童心靈的訓練
每天早自習花上5分鐘就好
不用花錢也做得到
腦功能與犯罪的關係
治療性侵犯的認知功能強化訓練
包括受虐兒童的治療
罪犯轉變為納稅人

後記

 

前言

  我原本是精神科醫師,一開始在大阪的公立精神科醫院擔任兒童精神科醫師,之後進入少年院(※01)擔任法務技官(※02);二○一六年來到目前任教的立命館大學,主要負責臨床心理相關課程。

  當年,我在門診與病房診療了許多發展障礙、遭受虐待、拒絕上學、正值青春期的兒童,該所醫院的規模在關西屬於醫學中心等級,自然會接觸到各類病例。以發展障礙的門診為例,從申請到初診要排上四年才看得到醫師,病患人數多到醫院幾乎無法發揮作用。除了診斷兒童之外,我也曾經鑑定犯下殺人等滔天大罪的成年犯與少年犯的精神狀態,工作充滿挑戰。

  當時,我定期前往某所設施看診,並提供發展障礙相關諮詢,因此接觸到一名發展障礙的少年。他的偏差行為是渴望碰觸女性或女童的身體,所以屢屢前往這些人聚集的地點,尋找下手的對象。遇上這名少年,大幅轉換了我的人生方向。

  我把北美地區根據「認知行為治療」而制訂的性侵防治工作手冊翻成日文,在該所設施使用這本效果可期的工作手冊,持續治療少年;同時也請這位少年來看門診,處方藥物以抑制累積於心中的各種壓力。

  所謂認知行為治療是,藉由矯正扭曲的想法以增進適當的行為、想法、情感,減少偏差行為,具有改善社交技巧等效果,在心理治療領域成果豐碩。

  例如:甲向乙打招呼,乙沒有回答,甲因而勃然大怒,認為「乙故意無視我,討厭我」,之後找乙的麻煩或忽視乙。認知行為治療的目的是促使甲改變想法,例如「可能是我打招呼太小聲,乙沒聽到」或「乙可能想事情想得太專心而沒聽到」。如此一來,甲或許會覺得「上次是我太小聲,這次大聲點打招呼」而再度向乙打招呼。倘若乙有所反應,甲便會發現之前以為「乙故意無視我,討厭我」,其實是自己的想法扭曲所致,自然而然開始採取適當的行為,打招呼等社交技巧也會有所改善。

  藉由改善想法以採取適當行為的認知行為治療,也是治療性侵犯的基本做法。性侵犯可能對性懷抱扭曲的想法(女性其實都希望遭到侵犯),對人際關係抱持「所有人都是敵人」「大家都躲著我」「我這個人沒有價值」等攻擊性的想法或被害妄想而犯下罪行。認知行為治療的目的在於轉變扭曲的想法,改善其偏差行為。我用在該名少年身上的工作手冊正是這套辦法。

  少年每次結束治療時都表示已經明白自己錯在哪裡,來看門診時也反覆誠心宣稱日後不會再犯。我屢屢以為已經矯正成功,他卻又重蹈覆轍──好幾次在回診前又出現性方面的偏差行為。為何矯正失敗,我百思不得其解。之後才終於明白,智能障礙導致他的認知功能不全,所以基本上從未正確了解工作手冊的意義。

  認知行為治療的前提是「認知功能沒有問題」,從未證明該療法用在認知功能不全者身上是否生效。那麼,認知功能有問題的究竟是什麼樣的兒童呢?其實就是「發展障礙」或是「智能障礙」的兒童。換句話說,認知行為治療用在這群孩子身上,可能無法獲得預期的效果。實際上,第一線人員不知該如何應對的也是同一群孩童。

  究竟該怎麼做才能真正幫到這群孩子呢?一般社會大眾以為醫院是最後一道防線,其實醫師也無法提供正確答案。針對屢屢出現相同偏差行為的發展障礙少年和智能障礙少年,唯一的解決辦法只有治標的處方藥物,缺乏治本的療法。

  我深感院方能力有限,每日悶悶不樂。另外,工作時協助鑑定發展障礙少年犯的精神狀態,深深明白這些犯下殺人或殺人未遂的少年究竟有何問題與其犯罪背景,卻絲毫不知該如何給予具體的援助。我實在不認為處方藥物以外的個別面談、認知行為治療、職能治療能發揮效果,卻也想不出其他辦法。日本國內找不到鑽研此類療法的醫師與醫療機構。當我一步步搜尋資料,發現三重縣一所專門收容這群發展障礙和智能障礙的非行少年矯正機構──「醫療少年院」。

  發展障礙兒童或智能障礙兒童的家長與老師等相關人士,最不希望這些孩子淪落到進少年院。他們原本應該在庇護下成長茁壯,卻成為傷害他人的加害人,不得不進入矯正機構。這種結果正是所謂「教育失敗」。我心想,倘若進入大家認為是「最糟下場」的矯正機構,或許能找到一些援助這群兒童的線索,於是我辭去原本的精神科醫院,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前往醫療少年院。

  任職於公立精神科醫院的兒童精神科時,我自認對於兒童與青少年具備一定程度的了解,然而來到醫療少年院才發現自己原來是井底之蛙。

  同樣是發展障礙,醫療少年院的少年所面對的問題與我之前在醫院看診的情況大相逕庭。事實上,能到醫院就診的兒童與青少年是較為幸福的一群人。當中雖然也有受虐兒,至少身邊有監護人或相關人士能帶他們到醫院。實際情況是,許多兒童往往有問題也不曾就診,沒有人發現他們其實需要特殊教育。他們在學校遭遇霸凌或出現行為偏差,最後成為非行少年,進而遭到警方逮捕並送到少年鑑別所(※03),這才發現「這個孩子其實是智能障礙(或是發展障礙)」。這種現況也意味著當前的特殊教育等學校教育並未發揮功效。

  我也想了解收容非行少女的女子少年院,離開醫療少年院之後前往女子少年院任職一年。女子少年院與醫療少年院的問題部分重疊,卻也不盡相同。本書主旨並非探討偏差行為的男女差異,書中提出的問題性質與解決辦法不因性別而有所不同,因此略過性別差異,不予討論。此外,本書列舉的例子包括女子少年院的案例。日本的矯正機構也以少年稱呼女孩,因此統一使用「少年」一詞。我根據自己在少年院的所見所聞,說明這群孩子的特徵,提出協助更生與預防的方案。

  書中內容主要源自我在醫療少年院的工作經驗。目前全日本共有五十所少年院,並非所有少年院都收容發展障礙或智能障礙的非行少年。然而加上我在女子少年院工作的經驗與來自其他少年院的資訊,我發現過往任職的醫療少年院中的少年並非特例。本書描寫的非行少年特徵,同樣適用於其他少年院的眾多少年。
 
  ※01 少年院:類似臺灣的少年輔育院,臺灣的少年輔育院現已改制為矯正學校。
  ※02 法務技官:隸屬法務省(類似臺灣的法務部)的專業技術人員。
  ※03 少年鑑別所:類似臺灣的少年觀護所。

推薦序1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李茂生


  數年前,某矯正學校遭逢一個特殊案例:一位特殊教育少年,屢次犯罪而被少年法庭裁定感化教育並收容至矯正學校,他無法適應封閉式環境,易怒,且與他人衝突不斷。有天在中央臺,挑釁其他班級同學而遭到圍毆的群體暴動事件發生後,監察委員留意到矯正學校沒有特殊教育資源。在多方努力下,企業家捐贈特殊教育專用教室、地方政府提供巡迴的特殊教育師資,數個月後,該生終於擁有與他人溝通的正常反應。這是特殊教育進入矯正學校的第一步,在此之前,我們只提供了一般教育與補習教育的資源而已。

  這種特教生,雖然不是唯一,但整體而言數量應該不多。那麼對於其他的矯正學校少年,我們是否提供普通的教育資源即可?此事件發生之前,該矯正學校曾出現集體用餐的餐廳集團互毆事件,法務部的反應是下令禁止在餐廳集團用餐,改成分別於舍房用餐的方式,企圖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但是學生們在其他場合的集團鬥毆事件仍然層出不窮,當局除了懲戒相關人員外,僅能採取精神講話與局部隔離的策略,企圖阻止這種會讓教育現場崩壞的氛圍。

  法務部與矯正學校的這種態度,暗暗指出這些桀驁不馴的孩子,除了以物理力隔離外,別無他法予以矯治,而精神訓話、生活教導,也只是盡個人事而已。在成人的眼中,對於已經給予機會但卻無法確實掌握這個機會的孩子,僅能放棄,讓他離校;等待成人,司法自然會將之關到監獄中,繼續其悲慘的人生之途。

  一九九七年成立兩所矯正學校時,依法規定,教育部應該負起指導教育的職責,卻從未參與也並未提供任何教育資源。多年後因緣際會,教育部被迫開始參與矯正學校裡的教育事務,並且展開一連串矯正學校學生的學力檢測。結果發現收容於矯正學校裡的犯罪少年,其學歷與學力根本不相互吻合。也就是說這些犯罪少年縱然有一定的學歷,但事實上根本沒有在學校中習得任何相符的學力。事後國教署所採行的策略則是設計一套評鑑標準,利用定期的訪視加強學校的一般教育功能。換句話說,國教署認為不會寫字?多練習寫字即可;不會算術?多做練習題即可。但是這會有用嗎?

  這項調查已經表明一個事實,這些司法少年學力不足,而本書則是傳遞另一個訊息,亦即少年們並不是不喜歡讀書,而是不會讀書。視覺障礙與聽覺障礙導致認知能力介於臨界點的少年們,無法獲得應有的臨摹、想像的能力,進而失去社交能力,無法理解他人反應的社會意義且產生誤解後,某些少年舉動觸犯《刑法》,而進入少年院(矯正學校)。這些並不屬於特教生的少年們,通常從小二就會展現徵兆,但是一般教育體系只認為這些少年頑劣、不喜歡讀書而已。對於這些少年,只是一味地訓誡要其反省改善是沒有用的。從一開始,他們就無法理解包含成人在內的人們話語或行動的意義。要改善他們的狀況,必須走一條與以往不同的路線。

  二○一五年去世的立命館大學教授岡本茂樹寫過幾本極具啟發性的書,例如《教出殺人犯》(原文應該是:我是想養出好孩子,怎料卻成了犯罪人)與《逼孩子反省會讓他成為罪犯》,氏主張不應強求孩子反省,而該教導他學習信賴與仰賴他人,逼迫反省只會讓孩子邁向地獄。岡本教授逝世後,本書作者進入立命館大學任教,某種意義下,作者認為必須承繼岡本教授的遺志,繼續探討如何讓孩子健全成長的議題。作者承繼了什麼,繼續發展了怎樣的論述,其實在本書中已經表明得非常清楚。不要逼孩子反省,是因為孩子根本沒有基本的智能去理解人際關係,也沒有能力去反省,重點應該置於如何讓孩子增強認知能力,而不是在基本功都沒練過的情形下,要求其反省、改過。本書的最後一章,作者簡潔地整理出每天早自習花五分鐘訓練,即可增強少年認知能力的方法。少年有了正常的認知能力,我們才可能繼續援助其健全成長。看似簡單,其實必須經過長期的觀察、研究後,才能得到確證。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組曾經建議成立「少年矯正教育研究中心」,然而無法得到大會的認可,足證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大會某層面上的短視。作者的這本書於去年(編按:二○一九年)七月出版,瞬間火紅。或許書名取為《不會切蛋糕的犯罪少年》有點誇大其詞,少年們不是不會切,而是不會均等地切蛋糕,再者論述跳來跳去,讀者必須花一點時間進行後續的整理與理解;但是正如本書於最終所建議:「讓罪犯轉變為納稅人」,才是真正的司法投資。投資一點資源,發展正確的矯正教育內容與技能,真的有這麼難嗎?

  或許這件事情在臺灣真的很困難。基於不理解,進而採取排除或翦除策略的另一個對象就是思覺失調症。早期發病後,縱然用藥,也會因為無病識感而停藥,復發後情況更加嚴重,在幻聽幻覺下犯下大錯。最近的思覺失調症患者殺害鐵路警察案,重點不在於《刑法》第十九條的精神鑑定與對於責任能力的法官認定,嘉義地院的判決已經表達得非常清楚(雖然民眾不會去看),更不在於是否要將監護處分改成長期或不定期(例如反世界潮流的司法精神病院的建設)。重點應該在於犯案前後我們社會對這類的病患提供了多少的資源,強制用藥與長期拘禁只是整體社會不欲理解患者,僅想將其排除於社會外的道具而已。可惜的是,臺灣社會現今只會質疑精神鑑定,如果質疑不成則利用保安處分長期監禁病患而已。

  比起其他國家,臺灣相對而言已經較為安全,但不管是街頭聚眾鬥毆、性侵或是殺人,每一件都造成非常大的個人與社會損失。不要和我說等到你也被害時再來說嘴。在不願意投入資源健全整體的知能狀況與精神健康狀態的臺灣,我當然也會怕,也想求安全。問題是讓我害怕的,不僅是這些因知能不足或精神疾病而侵犯他人的人們,更讓我疑懼的是不欲解決問題的臺灣政府與民眾,這種現況讓我排斥所有異於我的人,讓我的人性墮落。

推薦序2

前臺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理事長/陳映雪


  生命的活動,大腦功能的重要性是無與倫比。二次世界大戰後,科技的創新多少為我們打開一些大腦的奧祕,其中神經發展學與神經心理學的研究讓我們對大腦的認知功能有突破性的認識。在高齡化的臺灣,大家對「老年失智症」的名稱耳熟能詳,它就是老年的大腦認知障礙。

  倘若認知功能障礙發生在兒童青少年,我們不叫它「失智症」,醫學診斷為「智能不足」,個案到發病時仍然在大腦發展的過程當中,但其認知功能相較於同年齡者低落很多,且因認知功能低落,連帶在學習、人際溝通、社會互動、工作上遇到各種生活適應的困擾。兒童青少年階段還有一種大腦發展性的認知功能障礙,個案智能基本上是正常,但在閱讀或數學或書寫有各種程度的障礙,導致生活各面向無法適應,臨床上診斷為「特定性學習障礙症」。

  現實生活中,中度或重度以上的智能不足患者,因障礙嚴重,有明顯的肢體或語言異常的現象,容易被察覺。然而本書的主角們是輕度或臨界智能不足患者,或學習障礙症患者,外表正常甚至可愛,人際溝通也無明顯問題,除非父母老師很敏感,否則多數個案潛在的障礙往往未被察覺,很不幸的,日積月累錯過可以介入與教導的機緣,長期下來,如滾雪球般產生許多障礙,作者將日後可能續發的障礙稱為「四次障礙」,可見影響廣大深遠。也因此「及早察覺,及早介入」的重要,不言而喻。在臺相關工作人員一直都很期待兒青個案能像「老年失智症」患者一樣,得到更多大眾的關注。

  《不會切蛋糕的犯罪少年》書中,所謂「不會切蛋糕」指的是不會等分分配蛋糕的認知障礙,不是不會切蛋糕的動作問題。大腦認知功能含括內容極為多樣與繁複,由簡而繁,各個環環相扣,其中統合視聽知覺、理解、詮釋、判斷、計畫、執行、檢討反省,以及情緒調控的執行功能是最高端的一環,這些出了狀況,當然生活中經常犯錯,一些個案也容易受環境影響步入歧途,涉入犯罪。這些個案的經歷與心路歷程,成為本書的靈魂,經由作者細膩的觀察與描述,殷切盼望大眾可以了解有些犯罪青少年的成因,他們表面的憤怒或衝動行為,不只是低自尊或心情低落,不只是仇視心態,不只是環境誘惑,也不只是父母或師長教導無方,而是還有少為人了解與探索的大腦認知功能障礙。這種理解是何其重要,否則,即使再多的介入也彷彿緣木求魚,未打入核心,不易見效。作者在書中提供協助的方法,希望能對個案了解與介入,減少後續的犯罪,增進他們的生活適應。

  日本與臺灣的文化社會極為相近,書中的案例與介入也很貼近臺灣的現實狀況,頗具實用性。尤其作者強調從「社會」「學習」「身體」三方面介入,使用「認知功能強化訓練」來改善。書中雖以犯罪青少年為主軸,但有許多臨界智商、輕度智能不足、學習障礙症個案,並未產生犯罪,防微杜漸,他們需要獲得協助,很適合這類個案的父母、老師、醫療人員參閱。

  本書作者是日本資深兒童精神科醫師,對兒童心智發展與兒童精神醫療有深厚的底子,加上在日本醫療少年院輔導發展障礙的犯罪兒童青少年經驗豐碩,尤其從大腦神經心理的角度闡述,經由案例介紹當今醫療與教育界的侷限、如何察覺評估,並創新提出強化認知功能的訓練與可能成效,在兒童精神醫療界堪稱寥若晨星。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宮口幸治(Koji Miyaguchi)


  醫學博士、心理師。京都大學工學院畢業後,進入工程顧問公司工作。之後重回校園,就讀神戶大學醫學院,畢業後於精神科醫院、醫療少年院擔任兒童精神科醫師。2016年起執教鞭,擔任立命館大學產業社會學院教授,同時是「日本COG-TR學會」負責人。

譯者簡介

陳令嫻


  輔仁大學日文系學士,東京學藝大學國文系碩士。喜歡閱讀、旅行與陶瓷器。
  聯絡方式:reikan0412@hotmail.com
 

詳細資料

  • ISBN:9789573288251
  • 叢書系列:綠蠹魚
  • 規格:平裝 / 240頁 / 14.8 x 21 x 1.5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2024年5月3日 星期五

申請租補被房東要求一個月內搬離怎麼辦?

結果租補政策最後只被不需要這個政策,遇到問題直接叫真正需要的人搬家的一堆垃圾申請到


由政府當房東,只租不賣的社宅才是解藥


作者 Omight (我來了)

標題 [問卦] 申請租補被房東要求一個月內搬離怎麼辦?

時間 Wed Jul 12 12:52:50 2023




以前聽朋友說過


他跑去申請租屋補助


結果拿到錢一陣子以後


房東打電話過來痛罵 並要求他一個月內搬離


我朋友想索取一個月違約金


但房東說租約上只說租客違約要付違約金


房東想趕人就能趕人 不用付錢


我朋友最後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有沒有像這種情境要怎麼辦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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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78.82.157 (臺灣)

※ 作者: Omight 2023-07-12 12:52:50

※ 文章代碼(AID): #1ahZ6anv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9137572.A.C79.html

→ s505015: 打官司啊 最近有改合約1F 223.138.6.151 台灣 07/12 12:53

推 horseface: 塔綠斑德政啊2F 45.50.187.59 美國 07/12 12:53

→ r4989872: 租約拿出來看是不是真的寫那樣啊3F 101.12.89.1 台灣 07/12 12:53

→ s505015: 我記得違約金不是這樣搞的4F 223.138.6.151 台灣 07/12 12:53

→ su4vu6: 告死他阿5F 36.230.96.181 台灣 07/12 12:53

推 horseorange: 沒有一個月搬離的法條好嗎6F 223.137.239.120 台灣 07/12 12:53

→ am711206: 房東提前解約也屬違約,一樣要賠違約金7F 59.126.166.13 台灣 07/12 12:53

→ zzzxxxqqq: 最好是可以說趕就趕8F 60.250.75.123 台灣 07/12 12:53

推 Beanoodle: 崔媽媽9F 27.247.35.71 台灣 07/12 12:53

→ am711206: ,自己權益不爭取活該被房東賺。10F 59.126.166.13 台灣 07/12 12:53

→ su4vu6: 連合約都亂寫 還不告死他11F 36.230.96.181 台灣 07/12 12:53

→ EXZUSIC: 房東違約頂多那個月不收房租ㄅ12F 49.216.24.234 台灣 07/12 12:54

推 cs410567cs: 租約到哪時就住到哪時阿13F 111.255.248.240 台灣 07/12 12:54

→ s505015: 而且我記得官司這點政府是保護租客的 可14F 223.138.6.151 台灣 07/12 12:54

推 TouchAgain: 政府把租屋不透明問題踢給民間內鬨阿15F 220.137.69.65 台灣 07/12 12:54

→ horseorange: 你還可以欠租咧16F 223.137.239.120 台灣 07/12 12:54

→ s505015: 以租客選地址17F 223.138.6.151 台灣 07/12 12:54

噓 gay7788: 笑死,相信政府。去問營建署啊18F 223.141.217.217 台灣 07/12 12:54

→ WWIII: 蔡母豬說過 自己跟老闆講19F 49.216.130.118 台灣 07/12 12:54

推 zyxx: 檢舉房東租屋啊20F 114.37.190.14 台灣 07/12 12:54

→ inshadow: 自己去跟房東講 別讓政府公雞變飼主21F 122.117.48.133 台灣 07/12 12:54

推 CNS3056: https://i.imgur.com/26izQ2v.jpg22F 223.137.3.121 台灣 07/12 12:54


推 sted0101: 沒關係啊,你可以一個月換一間23F 180.217.241.183 台灣 07/12 12:54

→ EXZUSIC: 正常欠租兩個月才會被告24F 49.216.24.234 台灣 07/12 12:54

推 abcdragon: 想吃民進黨血汗錢補助的下場,吞了吧25F 220.138.234.161 台灣 07/12 12:54

推 gaym19: 租約拿出來跟他對幹啊26F 49.216.239.73 台灣 07/12 12:54

推 sid3: 房客跟房東之間的事 跟政府有什麼關係27F 49.216.44.205 台灣 07/12 12:55

→ sted0101: 下一間申請,下一間又被趕~28F 180.217.241.183 台灣 07/12 12:55

→ EXZUSIC: 可是房東會不會搞你不知道29F 49.216.24.234 台灣 07/12 12:55

推 zeolas: 自己不爭就別怪人不保護你30F 42.74.143.120 台灣 07/12 12:55

→ violegrace: 所以這樣租客有違約?31F 59.120.114.170 台灣 07/12 12:55

→ netboy789: 合約最好能這樣寫,要多被告一條?32F 180.217.76.3 台灣 07/12 12:55

推 hyperdunk: 租約都不看好寫好??33F 111.240.130.13 台灣 07/12 12:55

→ bole: 去報稅就好了啊!34F 42.77.7.14 台灣 07/12 12:56

推 rock0807: 以後房東租屋契約要寫兩個價格 給房客自己選 選了反悔就能求償之前的差額35F 114.136.201.242 台灣 07/12 12:56

→ zeolas: 反正租屋仔最喜歡換屋自由了37F 42.74.143.120 台灣 07/12 12:56

推 kasim15: 跟房東打官司啊 有錢有閒的話38F 123.50.55.35 台灣 07/12 12:56

→ netboy789: 去租四萬的社宅,房東不會趕39F 180.217.76.3 台灣 07/12 12:56

推 spring53287: 自己跟房東講好嗎 不要把大小姐變飼主40F 114.136.177.118 台灣 07/12 12:57

→ milkBK: 爛死 政府不保障房客42F 114.32.18.127 台灣 07/12 12:57

推 zhtsai: 看合約寫什麼,租約"得"或"不得"提前解約43F 36.236.133.218 台灣 07/12 12:57

推 master56: 找崔媽媽44F 125.228.142.217 台灣 07/12 12:57

→ waldo34: 繼續住啊 我最喜歡看這種大場面 互相傷害45F 36.229.82.103 台灣 07/12 12:57

→ newking761: 繼續住,房租一直拖欠,拖死他46F 27.53.224.155 台灣 07/12 12:57

推 rancilio: 台灣法令對租客保障不足47F 180.217.35.55 台灣 07/12 12:57

→ waldo34: 反正也沒公證 你們就互相折磨就好48F 36.229.82.103 台灣 07/12 12:58

→ neoa01 …

推 oyaji5566: 弄幾張符來 貼在隱密的地方50F 223.136.102.44 台灣 07/12 12:58

推 fulongb210f: 檢舉房東逃漏稅啊!再看有沒有違建要玩一起來51F 101.136.161.170 台灣 07/12 12:58

推 hosen: 自己合約要看清楚,簽了才在靠北53F 114.137.195.3 台灣 07/12 12:58

→ shellback: 租約搞不好真的是這樣 慘啊54F 118.163.108.246 台灣 07/12 12:58

推 EXZUSIC: 租客最終還是要搬走的,可以互告阿很閒55F 49.216.24.234 台灣 07/12 12:59

→ lime1207: 不能趕,但是合約到期可以不續約56F 1.172.170.173 台灣 07/12 12:59

→ EXZUSIC: 又不是告了房子變你的,早搬晚搬而已57F 49.216.24.234 台灣 07/12 13:00

噓 yufat: 明明就有明講可以租補的物件 不找那種怪誰58F 223.137.173.197 台灣 07/12 13:00

推 waldo34: 沒寫的部分就要政府的定型化契約 老人又在秀下限了 故意騙你他不用付違約金59F 36.229.82.103 台灣 07/12 13:00

推 arbee: 這種就看租約 每個人的租約都不一樣61F 180.177.8.10 台灣 07/12 13:00

→ hosen: 合約載明是未稅價就可以62F 114.137.195.3 台灣 07/12 13:00

→ btaro: 換鎖 改當租屋蟑螂63F 36.234.64.22 台灣 07/12 13:01

→ RozenMaidenI: 合約你簽的 問人怎麼辦 問天?64F 111.254.236.181 台灣 07/12 13:01

噓 tim855042: 是沒有簽合約 叫你搬走剛好而已65F 61.219.152.102 台灣 07/12 13:01

→ nikewang: 為什麼房東會以為把房客趕走就不沒事了?66F 118.68.30.245 越南 07/12 13:01

→ waldo34: 噗 未稅價 直接被開罰 不用亂好嗎 法盲67F 36.229.82.103 台灣 07/12 13:01

→ nikewang: 當政府知道時 就主動會把房東列為公益出68F 118.68.30.245 越南 07/12 13:01

推 Yehei: 合約先拿出來看看,不然都是白討論的69F 61.227.77.202 台灣 07/12 13:02

→ tim855042: 自己簽爛約怪政府 邏輯真好70F 61.219.152.102 台灣 07/12 13:02

→ nikewang: 租人 根本躲不掉 該繳的稅還是會被追71F 118.68.30.245 越南 07/12 13:02

推 nrxadsl: 打公司阿,大概兩年會有結果,記得寫訟狀72F 114.24.204.78 台灣 07/12 13:02

推 fytnship: 1.看合約 2.找官方協助(大選前相對有用)73F 175.182.162.87 台灣 07/12 13:03

推 waldo34: 這種幹嘛打訴訟 就繼續住就好74F 36.229.82.103 台灣 07/12 13:03

→ joanne1988: 台灣法令其實很保障房客,我阿嬤遇到爛人房客不繳租金拿他沒辦法,先要等75F 118.168.41.122 台灣 07/12 13:04

噓 johnny9667: 有這種合約還簽約的人士白吃77F 210.242.90.181 台灣 07/12 13:04

→ joanne1988: 幾個月才能告他,但告他被先送調解,調解結果竟然是讓他免費再住3個月讓他能找新地方搬家...78F 118.168.41.122 台灣 07/12 13:04

推 CrazyKill: https://i.imgur.com/TP8KA71.jpg81F 101.12.27.175 台灣 07/12 13:05


→ terry955048: 法律對租客的保障是很大的....82F 114.136.93.33 台灣 07/12 13:06

推 TradePau: 買房才是正途83F 42.77.60.66 台灣 07/12 13:06

推 NewPassat: 你就不搬,房東不能強制搬你東西,搬了告死他84F 101.12.24.40 台灣 07/12 13:06

→ terry955048: 租約沒特殊解約條件你不搬他沒皮條86F 114.136.93.33 台灣 07/12 13:06

推 waldo34: 應該說法律對租霸保障很大 不是租客87F 36.229.82.103 台灣 07/12 13:07

→ horseorange: 你房東愛亂搞就是準備被搞回去88F 223.137.239.120 台灣 07/12 13:07

推 ptrpoint: 看起來就像唬爛89F 1.200.253.240 台灣 07/12 13:09

→ wiston1419: 你不搬走啊= =90F 49.216.28.2 台灣 07/12 13:09

推 aken59420: 營建署不是叫你打電話給崔媽媽?91F 106.1.234.154 台灣 07/12 13:09

推 Kelvinchen: 裝死不搬,房東拿你沒辦法92F 114.41.98.152 台灣 07/12 13:09

→ Arnol: 看合約吧?不都制式的嗎XD93F 1.168.13.121 台灣 07/12 13:09

推 yeh0416: 自己去檢舉 政府怎能公雞變飼主94F 114.136.6.68 台灣 07/12 13:10

→ wiston1419: 你就一直住直到他報警趕人 你在警察面前叫他結清違約金再走95F 49.216.28.2 台灣 07/12 13:11

推 flaneurbk: 要看合約寫啥,如果是仿間賣的制式合97F 42.74.15.208 台灣 07/12 13:11

推 Doub1eK: 合約自己拿出來看98F 118.231.138.58 台灣 07/12 13:11

→ flaneurbk: 約應該對租客很有利99F 42.74.15.208 台灣 07/12 13:11

→ lakershank: 台面上的租金補貼就是給不到正確的人100F 112.207.33.250 菲律賓 07/12 13:11

推 gerychen: 只好直接換鎖當租屋蟑螂了嘻嘻101F 114.36.5.8 台灣 07/12 13:11

推 KTR5566: 叫他要自立自強啊102F 49.217.199.77 台灣 07/12 13:13

噓 theshape87: 加稅金後房租就跟未補助時一樣 想下103F 42.72.107.103 台灣 07/12 13:14

推 jay9968: 可以告喔,租賃的定型化契約裡面都有寫,那些條款只能附加不能牴觸否則無效,只是就算告贏了,違約金可能也不夠付律師費,而且還是要搬104F 101.136.66.143 台灣 07/12 13:15

推 koexe: 這樣就知道為什麼政府送錢執行率還只有一半了108F 114.27.165.234 台灣 07/12 13:16

→ wiston1419: 房東遇到不搬走或欠繳的房客也是很麻110F 49.216.28.2 台灣 07/12 13:17

推 cms6384: 資屋補貼讓房東要被追稅還有租賃所得111F 117.56.213.250 台灣 07/12 13:17

→ wiston1419: 煩 我就說到這112F 49.216.28.2 台灣 07/12 13:17

→ cms6384: *租屋113F 117.56.213.250 台灣 07/12 13:17

噓 sober921: 不用聽說,這種D卡屁文麻煩自刪好嗎114F 49.216.161.78 台灣 07/12 13:18

推 peter0726: 明年順便報個稅啊115F 118.163.96.160 台灣 07/12 13:18

推 p1227426: 奧客房客才是難搞的一方116F 111.71.215.144 台灣 07/12 13:20

推 jay9968: 面對租霸,也是有幾條法律是保障房東的,像84樓說的情況,東西是不能亂動,但是可以收保管費,甚至可以說,懂法會玩的話,要清空房子也不是做不到117F 101.136.66.143 台灣 07/12 13:23

推 loopuntil: 租約沒公證就是繼續住要告就來

然後房東如果亂換門鎖是刑法強制罪121F 223.137.146.219 台灣 07/12 13:23

推 laugh8562: 告他阿123F 101.12.50.83 台灣 07/12 13:27

推 amrnmm: 自己買一間124F 99.252.69.109 加拿大 07/12 13:27

→ gene51604: 你有租約 你不搬他能怎樣? 來硬的就告125F 125.224.18.221 台灣 07/12 13:29

推 benian: po 591連結讓大家知道是哪位房東啊,然後126F 223.137.7.155 台灣 07/12 13:29

推 visda: 這種合約違法,直接上消基會告他127F 101.139.231.49 台灣 07/12 13:29

→ benian: 找國昌老師幫忙打官司申張正義128F 223.137.7.155 台灣 07/12 13:29

→ shcjosh: 房客死不搬到被強制執行,時間可以拖很久。129F 218.35.13.219 台灣 07/12 13:33

推 NCTUFAIWEN: 去跟EE講啊131F 39.15.10.53 台灣 07/12 13:34

→ wiston1419: 據我所知是沒有那種一方解約要賠錢 另一方解約不用賠的合約啦 再請法律專業的回答132F 49.216.28.2 台灣 07/12 13:36

→ DarenR: 根據政府指示 可以找崔媽媽基金會135F 39.12.33.175 台灣 07/12 13:36

推 u832u03s84: https://i.imgur.com/nDjiTkl.jpg136F 49.216.163.140 台灣 07/12 13:38


→ pichia: 打官司啊,有司法存在137F 223.140.222.154 台灣 07/12 13:42

推 lusifa2007: 屁勒 等他去告你138F 49.217.133.109 台灣 07/12 13:44

噓 samonella: 這種幻想文就八青會信吧?139F 101.12.29.98 台灣 07/12 13:44

噓 tengfan: 現在有公布一下,讓房東紅一下140F 42.79.160.145 台灣 07/12 13:46

推 Azabulu: 房東提前解約要付解約金141F 220.134.32.21 台灣 07/12 13:49

推 shirleyEchi: 違法租屋的錯 現在怪政府囉142F 101.12.100.68 台灣 07/12 13:50

噓 hotrain13: 這種幻想文有人信喔...八卦智商怎麼了143F 223.140.24.222 台灣 07/12 13:50

→ www8787: 所以房客不走房東自己清空會賠很多嗎?

怎麼房東這麼怕 法院不都是賠很少的ㄇ==144F 36.224.80.11 台灣 07/12 13:52

→ nekoares: 什麼想趕人就趕人,合約租到何時就何時這篇不是幻想文就是房東是智障146F 114.36.54.142 台灣 07/12 13:55

推 idlewolf: 幻想文吧 租約拿出來看看148F 36.236.211.178 台灣 07/12 13:57

推 mikasakai: 哪一間?講出來啊!149F 223.140.29.16 台灣 07/12 14:03

噓 hendryinptt: 為何一個月後房東會發現?150F 42.72.22.197 台灣 07/12 14:05

噓 nono1852: 屁,房東怕惡租客,你就半夜跑去他家吵151F 1.200.180.19 台灣 07/12 14:09

→ a6dddd: 打官司啊 去檢舉房東沒繳稅啦152F 101.9.174.46 台灣 07/12 14:11

推 jb0802: 不要申請啊,幹嘛繳稅給政府153F 42.75.120.125 台灣 07/12 14:16

推 aj064534: 去問營建署啊,會叫你找崔媽媽154F 112.78.87.73 台灣 07/12 14:38

→ jerrylin: 嚴格來說 他不能這樣要求你搬走

他動你的東西 你可以告他

我只聽過有房東把門拆掉的

甚至房東想斷水斷電也會被告強制罪

鄉民多研究一點法律好嗎

房東要打官司OK啊 至少拖半年以上

你以為法官想處理這種鳥事嗎155F 36.233.115.209 台灣 07/12 15:03

推 xhung: 租約有違法事項 無效

就按照租約期限再搬 房東闖入就報警

侵入住宅是刑事 會有前科162F 49.216.29.161 台灣 07/12 15:16

推 jay9968: 依法來講,(以下部分用詞可能不夠精準,但意思是沒錯的,另有些單向的契約不在此限)基本上契約雙方是屬於對價關係,某方付出價金或勞務,取得另一方的財務或其使用權,未滿足的一方即構成違約(除因特殊不可抗力導致),但違約不見得就要賠付違約金,這要看當初契約內是否有訂定違約罰則,如無,就很難強行要求對方賠償,而印象中租屋的定型化契約好像沒有特別針對房東提前解約的情況作約束,因為通常來講房東不會這麼幹,大多房東要求提前解約的狀況,要嘛為了收回自用,這種一定會主動給補償畢竟理虧,一種是未依約定的使用範圍或用途,這種要算承租人違約自然免賠,另一種是影響鄰里,那就是走其他法條而非違約也一樣免賠,單純為了漲租金的話,若無訂定違約罰則那告下去結果會是法官判定出租人應依約定時間走完整個契約(我上面之所以說還是要搬是因為這種情況下,應該也不會想要繼續住了吧)165F 101.136.54.171 台灣 07/12 15:17

推 handsomepig: ... 房客強制住還是得付租金啊 如果不付租金,被告強制執行搬走,房東是可以加告損害賠償的,主張那段期間的房租損失... 不管怎麼樣都耗時耗錢耗精力,最後很有可能還要賠錢185F 111.71.112.183 台灣 07/12 15:21

→ jay9968: 另外房客不走房東自己清空,視狀況可能會觸犯好幾條刑事的喔,說法官判賠很少的,可能是因為房客東西本來就不值錢或無有效佐證,要是能拿得出有力證據顯示屋內有貴重物品因此遺失或損毀,那就有得賠嘍190F 101.136.54.171 台灣 07/12 15:23

噓 Hotaruinori: 不搬最大195F 223.136.128.254 台灣 07/12 15:29

推 jay9968: 房租損失不能這樣主張啦,就好比某人被資遣,在找到下一份工作前,可以向原公司要求薪資損失嗎?除非你能舉證已有新承租人在等,係因原承租人本人或其動產導致無法進行新契約造成你應可獲得之租金短收,不然法官不會這樣判,但原承租人留置的物品是可以收取保管費的,若本人也還繼續住在屋內,則會是判其應給付原契約議定之租金。196F 101.136.54.171 台灣 07/12 15:36

推 happylinadog: 告死他啊205F 42.77.80.140 台灣 07/12 15:40

推 jay9968: 另外還是要再提醒一下,不是死都不搬就沒事,遇到違約在先的惡房客,也是有合法手段可以清空人與物的,就是要花點錢而已206F 101.136.54.171 台灣 07/12 15:49

推 ter2788: 他只能講講其實無法趕走你209F 223.139.113.140 台灣 07/12 16:04

推 C6H8O7: 叫他倒賠兩個月房租再說210F 125.229.68.168 台灣 07/12 16:22

推 nrxadsl: 焦脆媽媽負責阿211F 114.24.204.78 台灣 07/12 16:25

推 HAHAHUNG: 租約到期前都不要搬 他搬了算強制罪

就算房東請搬家公司 工人也不會淌渾水212F 223.140.165.165 台灣 07/12 17:28

→ attpp: 再賺一筆還要我講214F 1.172.22.144 台灣 07/12 18:04

→ wirecut: 跟綠委或議員檢舉啊215F 27.247.198.108 台灣 07/12 18:14

推 a731977: 你朋友被騙 傻傻地的216F 101.12.27.68 台灣 07/12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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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o6k 台灣 07-1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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