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8日 星期六

[15-24歲年齡層自殺排名第二]陪伴青少年走出憂谷從發現生命的美好開始



【記者梁敬彥台北報導】根據台灣自殺防治學會統計,2017年的自殺通報數超過3萬件,究其原因,導致人自殺或自殘的前三名原因分別為:「人際溝通」、「感情因素」以及「精神疾病」,值得注意的是,15-24歲的族群,雖然不是自殺死亡人數最多(最多的是35-44歲),卻是這個年齡層十大死因的第二位,這也突顯校園自殺防治及關輔工作的重要性。
避談自殺並非防治之道
研究及推動「校園自殺防治」並指導學生進行相關議題論文研究的國立台北護理健康大學生死與健康心理諮詢系副教授吳庶深老師受訪強調,「自殺」及「自我傷害」的話題往往都是社會議題中的禁忌,無論是在學校、家庭甚至是教會都很少公開討論這樣的主題,好像當這個議題被關注時,便會引起青少年相關的想法與行為。但事實上「人是否有結束自己生命的權力?」是一個需要被正視及面對的議題,從校園自殺防治的角度,幫助學生在課堂或是生活經驗中,可以在充分了解「生命的意義和價值」的情況下,懂得珍惜及尊重別人的生命,可以幫助他們在面臨感情、人際關係、與家人的互動以及課業壓力時,懂得找尋「情緒的疏洪道」,就能有效降低「自我傷害」(包括自殺、自殘)的憾事發生。
吳老師舉例,在輔導實務上,很多「求愛不得」的青年學子會選擇以「自殘」的方式試圖來挽回一段即將(或已逝去)的感情。他們就是很單純地相信藉「自我傷害可以證明自己有多「在乎」對方,並且希望對方可以「愛我更多一點」,但事實上,往往這種極端的作法,只會讓對方跑得更遠。吳老師強調,當一個人深陷在絕望的低谷的時候,自殘及了結自己的生命都不會是「解脫」,惟有當他找到「愛」與「希望」的力量,他才會產生活下去的勇氣,放棄自我傷害的念頭,發現生命的美好及找到人生的新方向。
國高中生自我傷害感情因素居首
吳老師引用「台北市中等學校教師對學生自我傷害處理與需求之調查研究」資料表示,國高中生自我傷害的動機,以感情及家庭問題為最多,其次依序為人際、學業以及經濟問題,他們發生自我傷害的地點多半是在家中,並以「割腕」為最常見的自我傷害,而從具體採取自我傷害行動的學生的行為模式分析發現,他們決定走上自殘和輕生之路,心理層面的反應是「對於所處的環境及其遭遇的事件,感到極度的失望與不公平,他/她認為自己沒有能力改變事實,所以選擇用自我傷害來表達嚴正的不滿與抗議」,但事實上卻是讓自己更陷入痛苦的深淵,因為問題並沒有解決。
吳老師表示,據他了解,就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統計,因為「自殺卻未引致死亡的人數」是「自殺行為導致死亡的人數」的20倍,而台灣15-24歲這個族群的自殺死亡率,從1994年開始就成為這個年齡層死因的第二、三名,而校園內的「生命教育」和「自殺防治」是密不可分的,惟有當青少年了解「生命的意義和價值」時,才能從「心」救起,減少自我傷害的情形發生,特別是學業和情感問題,是需要學校和家庭一起來關懷的。
父母要成為孩子異性交友的保護
舉例來說,現在國、高中生和異性談戀愛的情況,比10、20年前更普遍,但多數的家長發現孩子和異性交往時,通常是「禁止」的,這也讓很多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因為想要「捍衛愛情」選擇不跟父母分享,但也往往在面臨情感挫折時,沒有可以商量和傾訴的對象,採取用極端的方式去處理,吳老師建議,當父母發現孩子因為情竇初開,而有跟異性交友的需要時,父母要先跟孩子分享「愛」與「尊重」的真締,並且不要排斥認識孩子的朋友,讓家長成為孩子的「保護」,因為這個年齡層的孩子,對於處理「情感」及「分手」相對是不夠成熟的,有了父母的陪伴,他們不會在遇到難處時,找不到商量的對象。
若是孩子因為課業壓力感到挫折時,家長要看重孩子學習成績勝過分數表現,特別是自己的孩子就讀明星學校時,父母要體察孩子與他人比較時的那種「挫折感」,用同理心去陪伴,讓孩子知道爸媽看重「他這個人」勝過成績,這也會讓孩子明白自己是「蒙愛」的,不會因為成績的起落,而否定自我存在的價值,甚至做出自我傷害的行為。
吳老師也提醒,當家長發現孩子出現:把自己孤立起來,不跟旁人分享自己的喜怒哀樂以及生活大小事,對心愛的事情也提不起勁時,就要多加留意,此外,就是當孩子有精神或是情緒障礙時,就要趕快帶他去就醫以及尋求專業的心理諮商輔導,若是基督徒家庭,和教會的傳道人及輔導,在維護孩子的隱私權的前提下,一同陪伴孩子走出「憂」谷,也是減少孩子做出自我傷害行為的預防之道。


文章來源:基督教論壇報  https://www.ct.org.tw/1334258#ixzz5Z5Zm0H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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