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4日 星期日

關於憂鬱症

支持憂鬱症(無論程度)列入領取身心障礙手冊範圍!憂鬱症是21世紀最流行的症狀,不應當成為孤兒


 

【聯合報╱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2007.06.20 03:23 am  

  

時機歹歹,民眾心情鬱卒上精神科求診,希望藉專業協助走出鬱悶,但也有病人擔心醫師不開身心障礙證明,甚至揚言跳樓給醫師看。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若取得身心障礙者證明,不但本人或其扶養者繳稅減免、身心障礙者及其同住扶養者有購屋貸款或租屋的租金補助,搭乘公車或捷運則是半價,對於家計沈重者,多少可減輕一些負擔。


台北縣一位精神科醫師最近診治一名中年女病患,女病患覺得家計太沈重,心情直直落,晚上也睡不好,感覺快活不下去了。


醫師診斷女病患罹患輕度憂鬱症,準備開藥給她。但女病患面有難色地說,她要的不是藥,而是要醫師「開個身心障礙證明」,因為這樣可獲得一些福利津貼,對改善家計不無小補,醫師跟女病患說妳資格有問題,病患情急之下說:「難道你要我馬上跳樓給你看嗎?」


台北榮總精神部主任蘇東平坦言,精神病患要求開身心障礙證明的情形滿普遍的,但不是所有精神病患都能開給,醫學中心對此都嚴格把關。由於精神病患可透過治療改善病情,因此精神病患的身心障礙證明,每一到兩年就須由醫師重新評估。


台北振興醫院精神科醫師嚴烽彰也遇過一名中年女病患,過去罹患中度憂鬱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後來女病患找他看病,央求他再開身心障礙證明,但因女病患已找到幫傭工作,病況也改善,眼看醫師不幫她開,女病患哭著說:「全家經濟負擔都靠我啊!」嚴烽彰也愛莫能助。


「有的病人說自己沒工作,很憂鬱,為了要開這類證明,會拜託醫師把病情寫嚴重一點。」三總精神部醫師毛衛中說,醫師很為難,只能委婉地跟病人說,除非是憂鬱到無法工作,甚至需要人照顧,才可能是中重度憂鬱症,而且申請也有可能被退件。


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滕西華表示,精神病患一旦請領身心障礙證明後,戶政機關就有登記。她就認識一名患有情感性精神疾患的女病患,治療後走出陰霾,也找到美語補習班工作,「醫師本來說要開身心障礙證明給她,但她怕被人知道,選擇不要」。


出處: 想領身心障證明 「難道要我跳樓?」 - 民生戰線 - udn城市 http://city.udn.com/54543/2270593#ixzz6zir9Te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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