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6日 星期四

父殺母分屍 孤雛淪匪 監獄為家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18年前才9歲的賴緯明,當年目睹父親殺害母親分屍流出的血水,身心受創的他成年後連犯飛車搶案而坐牢,最近假釋出獄才半個月,竟又重操舊業犯案;昨被捕時供稱,自己無一技之長、又缺錢花用,只能行搶,希望回監獄吃牢飯。
84年9月5日,苗栗市發生駭人聽聞的分屍案,賴緯明(現年27歲)的父親賴志宏,將妻子李秋香分屍成6袋,丟棄在苗栗市新英里山區;賴志宏用熱水燙屍塊,去除血水、剁下頭顱後,還將死者臉放在瓦斯爐燒烤毀容,手段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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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緯明當年僅9歲,親眼目睹家裡排水溝流出血水,嚇得告訴舅舅,這起命案才破案,賴志宏85年底被槍決伏法。
父遭槍決 他難管教
賴緯明驟失雙親後,民國98年起涉嫌偷7輛機車,飛車搶奪路人皮包,因搶奪罪被判刑6年,今年5月15日假釋出獄。
未料,賴於上月26、28、29日,先後竊取3輛機車,伺機行搶落單婦女,有3名女子受害。賴行搶時都頭戴黑色安全帽、身著深色衣服,苗栗警分局昨晨在苗栗市一家旅社將他拘提到案。
當年賴父殺妻分屍現場,現已無人居住,不過賴竟把竊來的機車放在這裡,賴昨帶警方重回現場,警方查扣兩輛機車,並在他處起出被害人皮包。
苗栗警分局北苗派出所所長黃雲見,與賴家是鄰居,賴父被槍決後,他長期關切還年幼的賴。黃雲見說,賴年少時就很叛逆,外婆、舅舅都管不動,他又不愛念書,幾度輟學,沉迷網咖,曾犯單車竊盜案,被警方列冊輔導;退伍後曾在工廠上班,常出入電玩店,還涉及多起竊盜及搶奪案。
賴私下向員警透露,之前曾供出搶奪案共犯,對方放話要修理他,他決定出獄就離開苗栗,但因假釋出獄須定期向戶籍地派出所報到,只好作罷。
警方說,賴某出獄後,僅與嫁至新竹縣的大姊聯絡,之後就窩在網咖;因無一技之長、又缺錢花用,才再度行搶,錢都花在上網咖及住旅社,全案昨依竊盜及搶奪罪送辦。
三總青少年精神科表示,童年目睹受虐或血腥暴力事件,長大後成為加害者機會比較高;主因是事發當下,他非常驚恐無助,無法控制現場一切,因此會有欲望,想要重回事件現場,在同一場景成為掌控者、尋回操控感,易成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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