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愛不會得不到就用暴力恫嚇脅迫、傷害對象,並扭曲爲對方喜歡這樣,我們給這種行為取了一個名字,叫做物化。。那不是愛,那是最可怕的恨到牙裡的恨。真愛是放手讓他自由,尊重和溫柔,做她想讓你做的,不做她不願意的事,這是尊重和溫柔,在她想離開時放手。
佔有慾不是對對方的愛,是對自己的最大的愛,是自私
不是在對方不想性交時哄騙強迫對方和自己性交
足跡。 互联网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垃圾场,假的比真的多數倍,请学会从中提取营养,否则您也只是在吃着垃圾畸形成长! 爱自己,从思想做起;抵制不良信息,从行动开始! 如您喜歡,請留言鼓勵,謝謝! 好話要溫柔的說。不教而成謂之虐。 物質層面,簡單一點,人就快樂,人際、身心健康層面,努力鑽研,馬虎不得。冷靜、耐心、沈穩、謹慎、智慧(靈巧)
2020年5月24日 星期日
2020年5月21日 星期四
忽略不算傷害?童年情感忽略後果也可嚴重
https://www.google.com.tw/amp/s/www.thenewslens.com/amparticle/131042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研究發現,即使在華人社會,童年情感傷害和情感忽略跟精神健康問題、精神科服務使用和較差的社會經濟狀況有關。而童年時期曾受到情感傷害和忽略的受訪者,成年後篩檢出精神病的機會也較高。社會應對兒童身心健康有更多關注,並致力保護孩子免受任何形式的傷害──無論是言語暴力和情感上的忽略也是傷害。
文:Andy H.W. Fung (香港解離症關注協會)、Hei Man Chung
你小時候不聽話,有試過被打嗎?愈來愈多人瞭解到,體罰不是一個理想的教育方法。很多研究也指出,童年時的身體虐待和性侵犯,對於孩子日後的身心健康會有很大的影響。可能有些人會說:「很多人小時候也曾經被打吧,為什麼他們現在都生活得很幸福,沒有任何心理困擾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可以從不同角度思考。首先,即使他們沒有任何困擾,但這些經歷究竟為他們帶來哪些改變呢?其次,他們雖然可能被打了,但他們在家裡是否依然感受到無條件的愛和安全感呢?身體虐待和性侵犯,明顯是足以嚴重傷害孩子的經歷,卻不是唯一的因素。有些人,小時候沒有受到身體上的虐待,情感上卻經歷了無盡的傷害,這些經歷都為他們帶來深遠的影響。這一次,我們想大家關注一下孩子的情感需要。
有些人可能覺得,給孩子飽飯,給孩子衣服和住所,已經很足夠了。可是,人是一種需要依附成年照顧者的哺乳動物,穩定的情感關係和安全感,才能讓孩子健康快樂地成長。
近來學術期刊《兒童虐待與疏忽》(Child Abuse & Neglect)上的一篇研究報告提醒了我們,即使在華人社會,童年情感傷害和情感忽略的潛在後果,也不容忽視。
這項研究在香港進行,邀請了418位成人參加網上問卷調查。研究人員嘗試了解童年情感傷害和情感忽略的相關因子。研究採用的是童年逆境經驗(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 ACEs)問卷。
當中,童年情感傷害(childhood emotional abuse)的操作定義是:
在你18歲之前,你的父母或家庭裡的其他成年人是否時常或經常……對你罵髒話、侮辱你、批評你或羞辱你?
或
做一些事情來令你害怕你的身體可能會受到傷害?
而童年情感忽略(childhood emotional neglect)的操作定義是:
在你18歲之前,你是否時常或經常感到……家庭裡沒有人愛你,或家庭裡沒有人認為你是重要的或與別不同的?
或
你的家人並不互相照料、關係緊密或互相支持?
研究人員發現,在這一個便利樣本(convenience sample)裡,超過四成受訪者在童年時期分別經歷過情感傷害和情感忽略。
研究發現,童年情感傷害和情感忽略跟現時的財務依賴有關:童年時遭受情感傷害及情感忽略的受訪者,現時較大機會在財務上需要依賴家人、朋友或社會福利,相反沒有這些經歷的受訪者則較大機會財務獨立。此外,童年時沒有遭受情感傷害或情感忽略的受訪者,目前有較大機會有較高的個人每月收入,他們也較大機會有更高的教育程度。
更加重要的是,童年時遭受情感傷害及情感忽略的受訪者,有30.7%目前正需要使用精神醫療服務,而童年時沒有這些經歷的受訪者,則只有5.1%需要使用精神醫療服務。
由於受訪者之中有部分曾經遭遇童年身體虐待、性侵害及/或身體忽略,這些經歷也可能會對身心健康帶來影響,因此研究人員嘗試把這些受訪者排除,進一步集中分析童年情感傷害和情感忽略跟精神健康的關係。
結果發現,即使在考慮了身體虐待、性侵害和身體忽略的效果之後,童年情感傷害和情感忽略跟精神健康問題的關係也很明顯──童年時期曾遭遇情感傷害和情感忽略的受訪者,即使他們沒有任何童年身體虐待、性侵害或身體忽略經歷,在篩檢評估中也有較大機會出現抑鬱、焦慮、創傷後壓力反應和邊緣人格障礙的狀況(見下表)。
研究受訪者的精神健康篩檢結果(n = 277)(只包括沒有童年身體虐待、性侵害和身體忽略的受訪者)
曾遭遇童年情感傷害者(n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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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遭遇童年情感傷害者(n =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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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遇童年情感忽略者(n =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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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遭遇童年情感忽略者(n = 189)
| |
抑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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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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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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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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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
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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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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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70.5%
|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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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後壓力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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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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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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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
22.2%
|
邊緣人格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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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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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35.2%
|
12.7%
|
誠然,這只是一個相關性研究,未能直接揭示因果關係,大家參考時需要注意一下。可是,這個研究所發現的現象仍然具有參考價值,值得大家反思。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華人文化跟西方文化不同,情感傷害沒什麼大不了,兒童都是很堅強的、天生天養,不怕什麼情感忽略。然而,研究結果似乎不支持這一觀點——研究結果表明,即使在這個香港的華人樣本,童年情感傷害和忽略跟精神健康問題、精神科服務使用和較差的社會經濟狀況也有密切的關係。
這意味著,我們不僅要預防兒童受到身體虐待和性侵犯,也需要慎防孩子的情感遭到上面提到的傷害或忽略。家長、教師、育兒者需要多注意孩子的情感需要,避免因為自己的情緒或無心言行而不小心傷害到孩子。保護兒童工作者也需要進行更多社區教育,讓父母和兒童照顧者進一步了解孩子的需要,避免使用了不恰當的教養方法。
期待社會各界能對兒童身心健康有更多關注,並致力保護孩子免受任何形式的傷害──即使言語暴力和情感上的忽略也是一種傷害,同樣可能會帶來身心健康上的後果。
資料來源:
Fung, H. W., Chung, H. M., & Ross, C. A. (2020). Demographic and mental health correlates of childhood emotional abuse and neglect in a Hong Kong sample.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99. doi:10.1016/j.chiabu.2019.104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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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oodholiday.com.tw/article/detail/7
2020年5月20日 星期三
請你一定要活下去
我們永遠相信你,男孩、女孩。我們相信你會為世界帶來希望、改變和寬恕......但即使你不想改變也沒關係......我們都有一些過不去的坎,請你保持自己,請你毫不猶豫地相信自己吧,碎嘴的人毫不懂你將要面對和經歷過的人事物,現在的你就是最好的。
無論你犯過多少錯,有多嚴重,做過多少後悔的事,我們仍然相信你,相信你有一天會發展到足以展現出美德:勇氣、智慧、仁慈慷慨......你會去直接補償你曾傷害過的人,無論那時是40歲、50歲、60、70、80歲......我們永遠相信你。如果你需要寬恕,請記得天父永遠會寬恕我們。希望你好好照顧保護自己,不要讓任何人惡意傷害你,好好活下去。
即使在世界最黑暗的時刻,我們也仍相信你,會為人類帶來希望。
無論你犯過多少錯,有多嚴重,做過多少後悔的事,我們仍然相信你,相信你有一天會發展到足以展現出美德:勇氣、智慧、仁慈慷慨......你會去直接補償你曾傷害過的人,無論那時是40歲、50歲、60、70、80歲......我們永遠相信你。如果你需要寬恕,請記得天父永遠會寬恕我們。希望你好好照顧保護自己,不要讓任何人惡意傷害你,好好活下去。
即使在世界最黑暗的時刻,我們也仍相信你,會為人類帶來希望。
自殺行為的特性
為了幫助老師更認識自殺行為的內涵,更能理解意圖自殺者的心理狀態,以下簡單介紹自殺學大師Shneidman所提出的自殺行為的十個特性(Ruddell & Curwen, 2002):
1. 是「難以忍受的心理痛苦」引發了自殺的念頭:Shneidman認為,幾乎所有的自殺都是導因於痛苦。
2. 引發自殺的壓力事件常與受挫的心理需求有關:例如:失去愛、自尊、對生活的控制能力等,亦即當你很想要一件東西卻得不到時,可能會引發自殺的念頭。
3. 自殺的目的在於解決問題:自殺者常因為遇到一個無法解決的問題,而想要藉死亡來永久逃避這個問題。因此,如果可以和他一起找到解決的辦法,他就不需要用自殺來逃避問題。
4. 自殺的目的是為終止意識:當一個人處在強烈的痛苦中時,他可能希望停止這種感受,不要再感受到痛苦。
5. 自殺前的情緒是無望與無助的:自殺者對於他所遇到的問題看不到希望,看不到轉機,而且他認為自己無能為力,這是自殺企圖者在採取自殺行動前常有的感受。所以,當學生出現這些無望與無助的言詞時,老師應該多加留意。
6. 自殺者的內在狀態是矛盾的:許多人常以為自殺者是抱著必死的決心,因此救他也沒有用。其實,並沒有自殺者是百分之百想死,他對於自殺這樣的行為會感到矛盾與掙扎,他可能想要藉由自殺來解決問題,卻也還有許多的牽掛與擔心(例如:擔心父母親、擔心死後的世界),常會因而感到矛盾。老師可以設法了解他想活下去的理由與牽掛為何,可以藉這些因素來鼓勵學生活下去。
7. 自殺者的認知狀態是僵化的:自殺者常會陷入狹隘的認知狀態,他可能看不到其他的可能性,一直鑽牛角尖。此時,更顯得求助的重要性,因為他的問題可能沒有他所想的嚴重或悲觀,但是因為他鑽入了牛角尖,會看不到任何的希望與解決辦法。如果有人可以開導他或是給他另一種觀點,也許他會放棄自殺的念頭。
8. 自殺是一種人際間的意圖溝通:指的是自殺是一種求助的訊號,此人藉由自殺的行為表達無助與無望的痛苦感受。因此,任何的自我傷害行為都要予以正視,設法了解學生的狀況,並能表達你對他痛苦的理解。
9. 自殺是一種逃避的行為:自殺是一種永遠的逃離,逃離令他難以忍受的情境、問題或是關係。通常自殺者有逃避問題的傾向,因此,平常就培養學生面對問題的習慣,不要形成逃避的因應模式。
10.自殺是一種生命中長期且一致的因應模式:如前所述,自殺並非單一的獨立事件,它是個人長期以來面對壓力與生命的因應模式。因此,最根本的自殺防治之道是透過教育改變學生面對壓力與面對生命的態度,學習面對壓力與熱愛生命。
2020年5月17日 星期日
2020年5月10日 星期日
【霸凌知識站】「性霸凌」校園裡大開黃腔!
【個案小故事】
小培很討厭班上的一個女生小珍,覺得她很三八而且屁股大,所以每次看到她就說:「大屁股,你好啊!」、「你的內褲都是訂作的吧!」。
同學都笑小志是娘娘腔,他覺得很難過,他只是不喜歡打籃球那種激烈的活動,也不喜歡跟女生打打鬧鬧,小志不了解為什麼這樣就要說他是娘娘腔,他心裡覺得很不舒服。
【什麼是性霸凌】
類似性騷擾、性暴力,包括有關性或身體部位的嘲諷玩笑、評論或譏笑、對性別取向的譏笑、傳閱\與性有關令人討厭的紙條或謠言、身體上侵犯的行為,如以性的方式摩擦或抓某人的身體,或是迫使某人涉入非自願的性行為等。根據McMaster(1997)的研究,認為「性霸凌」的具體表現行為如下:
●有關性或身體部位的有害玩笑、評論或譏笑:如黃色笑話、波霸、飛機場、矮冬瓜等。
●對性取向的譏笑或是對性行為的嘲諷:男人婆、娘娘腔、同性戀都是常見對性取向、性行為
的嘲笑。
的嘲笑。
●傳遞與性有關令人討厭的紙條或謠言:孩子之間會流傳關於性的謠言,如誰和誰在廁所接
吻,或是誰和誰發生性關係。
吻,或是誰和誰發生性關係。
●身體上侵犯的行為:以性的方式摩擦或抓某人的身體,或是迫使某人涉入非自願的性行為
中;除嚴重的性侵害外,舉凡觸碰下體、屁股、胸部、脫褲子、
掀裙子、偷看上廁所、偷看換衣服,或是學童間流行的遊戲俗稱
「阿魯巴」、「草上飛」、「千年殺」皆屬此類。
中;除嚴重的性侵害外,舉凡觸碰下體、屁股、胸部、脫褲子、
掀裙子、偷看上廁所、偷看換衣服,或是學童間流行的遊戲俗稱
「阿魯巴」、「草上飛」、「千年殺」皆屬此類。
資料來源:2006年兒童校園「性霸凌」現況調查報告
https://www.children.org.tw/archive/report_detail/88/124
這就是性霸凌
文/王儷靜(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
在某場記者會,一位朋友談起他小學三年級的遭遇:
老師叫我起來背課文,背到一半,老師一個巴掌打下來:「一個男生聲音這麼小,像女生,怎麼可以?大聲一點」,我就盡量用非常大的聲音說出來,沒想到第二個巴掌還是打下來,「這麼小聲,像女生一樣」,我就哭了,雖然還是有把課文背完,但是我不知道我那天是怎麼度過的。從那天開始,我們班有同學會在走廊上、在課堂上笑我娘娘腔。為什麼呢?因為我的娘娘腔是老師驗證的,老師的兩個巴掌驗證的。
老師那兩個巴掌,貶抑了某些性別特質,告訴其他學生展現霸權式陽剛特質的重要性。在那個還沒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年代,以性別特質辱罵他人的事件沒有被命名、沒有被討論,在學生身心烙下的痕跡也沒有被關注。
過去十幾年來,我們對性別平等教育的討論,關注焦點從個人因生理性別所受的機會與資源對待是否平等(兩性平等),拓展到性別氣質、性傾向、性別認同等性別身分的面向,希冀在差異的基礎上保障每個人都能得到公平的對待(性別平等)。如果問:「學生會因性別氣質或性傾向而遭歧視嗎?」得到的回應可能是:「現在還有性別歧視嗎?應該沒有了吧!」、「性別平等教育推動這麼久,校園裡大家都很尊重啦!」是這樣嗎?
最近我跟一位小學三年級的女生閒聊,講到學校生活的種種,我問她:「學校的小朋友會講髒話嗎?」,她看一下我,不講話,我心想「看樣子是有」,鍥而不捨地追問:「要不然,跟我說是一個字還是三個字就好」,她小聲的說:「三個字」,正當我的大腦還在處理天母小朋友的次文化時,她說了三個字:「娘娘腔」,旁邊的媽媽掩不住訝異:「娘娘腔是罵人的話,不是髒話」。我再問她:「罵人娘娘腔的時候,老師有聽到嗎?」,「沒有」,「小朋友在什麼時候會用娘娘腔罵人呢?」,她沒有再答腔。
我在意的,不是娘娘腔到底算不算髒話,而是那些被貼上娘娘腔標籤的小朋友,他們的校園處境是什麼?性別平等教育推廣這麼多年,為什麼校園還是盛行用娘娘腔侮辱貶抑其他人?在老師看不見的角落,有多少這類的事情發生?
曾有位朋友表示上學的痛苦:「不知道為何同學會把尿尿在我桌上,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有人總是會打我,只是因為我是個娘娘腔嗎?」為了求生存,有些陰柔的男生會想辦法證明自己不是最陰柔的那一個(註1):
同班男同學把我當作瘟疫一般看待,娘娘腔似乎比鬼還可怕,跟我要好的男生朋友一一地疏遠我,和我劃清界線。緊接著而來的是接二連三的惡作劇⋯⋯換了新學校新同學,為了證明我是很man 的人,我得跟著其他人一起去欺負那位女性化的同學,藉以證明我是「男生這一國的」。班上那些帶頭鬧事的混混,常會趁著那位同學不注意的時候用外套蓋住他的頭,接著其他一夥人就會發瘋似地衝上去對他猛捶猛踹個好幾下⋯⋯最初有許多次我是參與其中的,就是象徵性地做個假動作都是必要的。
不只有男學生會有這種遭遇,今年十月,一名國中女生因打扮中性像男孩,在校常遭學長姊羞辱是「變態、怪胎」,放學途中被學長姊逼進暗巷,對其辱罵、潑飲料,事情被揭發後,學長姊竟辯稱:「開玩笑而已!」這些都是性霸凌,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從言語侮辱、排擠、語言攻擊的騷擾,到輕微或嚴重的暴力等,影響著多元性別特質和多元性傾向學生的受教權和校園生活。
研究指出,多元性別特質和多元性傾向的學生在校園常會遭受同儕語言、肢體、精神上的騷擾和暴力,他/她們要花大把力氣確保自己在學校的安全、避免穿越走廊或上廁所以免自找麻煩、不選修體育課以免被毆打,或是隱身以求自保。教職員經常視而不見這類校園霸凌、拒絕受理申訴,有些人甚至參與其中(註2)。其實,校園中受恐同情結波及的受害人不限於同志學生,只要表現出同性戀「嫌疑」或「傾向」的人都是被欺侮的目標。學校政權的異性戀優位主義使得這些學生成為被污名的他者,課程(如社會、語文、健康)缺乏討論多元性傾向和多元性別特質的教材,輔導人員沒有同志友善的訓練,各式運動中的恐同現象和汙衊不被當一回事,不少教師的言行舉止也透露出這種意識型態。這些經驗顯示,在強調異性戀霸權的日常行徑中,學校扮演了共謀的角色,對於多元性別特質和多元性傾向學生所受的遭遇以及學校導致的教育障礙,學校應責無旁貸地負起責任。
在〈校園霸凌、性霸凌與性騷擾之概念釐清與討論〉( 註 3)一文,李淑菁指出,權力傾斜是造成性霸凌的養分,權力的不對等可能來自個人的體型、力氣、能力、外表、種族、族群、階級、性或性別差異等,更是與結構性權力息息相關,例如父權、異性戀常規、成就取向、社會階級、主流社會全體的價值等,都會影響權力的內涵與權力的評斷。英國「友善女性」( Womankind)組織所發展之「終止校園性霸凌實踐準則」認為:「性霸凌是因為個人之性或性別,在肢體或非肢體上所遭致的霸凌行為。性或性別被用來作為一種武器。它可能當面發生,也可能在背後或運用科技的方式進行。」她們提出的性霸凌具體行為包括:
(1)用一些字眼來影射某人的性傾向,以達到羞辱的目的(例如用「gay」來形容某人或某事物,意味這是不好的);
(2)用具性意涵的話來汙辱某人(例如用公車形容跟許多男人上床的女人);
(3)使用威脅的言語或笑話,造成對方的恐懼(例如開玩笑說要強暴某人);
(4)閒聊中散布有關某人性生活或性傾向的謠言(包括塗鴉);
(5)讓別人感覺不舒服的碰觸;
(6)碰觸別人不喜被碰觸的身體部分。
這些可供教育工作者辨識和說明性霸凌。教育部曾於2014 年5 月14 日發布「響應5 月17 日『國際反恐同日』,教育部呼籲落實校園性霸凌防治」新聞稿,指出:「國際反恐同日」之宗旨與我國《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性霸凌防治之定義與精神一致,各級學校應運用各種形式的活動或教學措施,積極宣導禁止對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者有任何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並應對因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的學生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
如何讓這樣的呼籲能具體落實校園,除了宣導之外,學校政權裡的同性戀恐懼症要被檢視與教育、非傳統性別特質學生的受教權和校園安全要被認真看待、性別平等教育要加入多元性別的議題,學校成員要一起參與性別友善的校園文化和氛圍的建立,教育部應該擬定反同性戀恐懼教育的準則。如此,才能從根基進行性霸凌防治工作。
註1: 河豚(2006)。〈擺脫娘娘腔的原罪〉。載於蘇芊玲、蕭昭君主編,《擁抱玫瑰少年》( 頁104-108)。臺北:女書文化。
註2: Human Rights Watch (2001). Hatred in the hallways . New York: Human Rights Watch.
註3: 李淑菁(2010)。〈校園霸凌、性霸凌與性騷擾之概念釐清與討論〉。《社區發展季刊》,130:120-129。__
https://www.tgeea.org.tw/anti-bullying/3367/
2020年5月9日 星期六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想趕走惡鄰居?你可以這樣做
https://www.tkbgo.com.tw/tkbtl/article/toDetail.jsp?id=276
隔壁抽菸、亂丟垃圾、噪音汙染…惡鄰的行徑層出不窮。但你知道,你有機會依法趕走惡鄰,讓他搬離社區嗎?
依照「惡鄰條款」,你可以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社區住戶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如社區住戶有積欠過多社區費用、違法使用住宅範圍或是違反規約情節重大,經管委會促請改善後3個月,社區就可以依照區權人決議,訴請法院將該住戶強制遷離。
哪些情形,可以訴請強制遷離?
根據22條,可以強制遷離有3種情況:
1.積欠依本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
這裡的費用,包含社區訂定的公基金、共用部分的管理修繕費用等。
要注意的是,積欠費用必須「經強制執行」,且「再度積欠達其總價百分之一」,才可以強制驅離。意味著惡鄰雖然欠管理費、公積金費用,但要欠的夠多,才能訴請驅離。
2.妨害建物正常使用,經罰鍰後仍不改善
正常使用的情況,包含規約對於專有、共用部分的使用規定,或是在逃生通道堆置雜物,妨礙出入等。
妨害建物正常使用,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各地政府是可以裁罰的。如果政府裁罰後,惡鄰仍未改善,就有權訴請驅離。
3.違反法令、規約情節重大
規約就是你的「社區規約」,例如社區規約禁止營業、禁止養寵物等等。
但,怎樣叫做「情節重大」?法律並沒有寫清楚。不過,我們可以從幾個實際案件來感覺一下法院的標準。
1.積欠依本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
這裡的費用,包含社區訂定的公基金、共用部分的管理修繕費用等。
要注意的是,積欠費用必須「經強制執行」,且「再度積欠達其總價百分之一」,才可以強制驅離。意味著惡鄰雖然欠管理費、公積金費用,但要欠的夠多,才能訴請驅離。
2.妨害建物正常使用,經罰鍰後仍不改善
正常使用的情況,包含規約對於專有、共用部分的使用規定,或是在逃生通道堆置雜物,妨礙出入等。
妨害建物正常使用,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各地政府是可以裁罰的。如果政府裁罰後,惡鄰仍未改善,就有權訴請驅離。
3.違反法令、規約情節重大
規約就是你的「社區規約」,例如社區規約禁止營業、禁止養寵物等等。
但,怎樣叫做「情節重大」?法律並沒有寫清楚。不過,我們可以從幾個實際案件來感覺一下法院的標準。
曾經判准遷離的案件
第一個案例是「喧囂」。
某惡鄰自102年起,不分晝夜的大聲敲打金屬,發出巨大聲響、尖銳刺耳,偶爾亦有木棒敲擊、撞地板、大聲唱歌或鋸東西的聲音,每日至少三、四次,每次約15秒至1分鐘。102年11月,區權會曾決議請警方介入處理,但惡鄰仍未改善;而管委會在106年5月時更寄存證信函給惡鄰,要求改善,但惡鄰仍置若罔顧,因此在106年11月時召開區權人會議,決議管委會訴請法院強制遷離。
在這個案件中,管委會提出了多位住戶證詞、錄影檔案,以證惡行惡狀,法官最後採信,判決惡鄰應遷離該房屋。
(參考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7年度上字178號民事判決)
第二個案件是「髒亂」。
某惡鄰在105年4月起,被住戶檢舉有亂丟垃圾、屋內臭味飄出的環境問題,而飼養寵物又未清理排泄物,導致該樓層的公共空間髒亂,又有大量蟑螂出沒。管委會分別於4、5月間開出三張勸導單,但惡鄰都沒有改善,於是在10月時召開區權人會議,決議訴請法院遷離。
在這個案件中,管委會提出住戶證詞、住戶連署書以及管委會勸導單,還有新竹市政府、動保防疫所的會勘紀錄和勸導函令作為證據,最終使法院相信情節重大,判決惡鄰應該遷離該屋。
(參考高等法院106年度上字904號民事判決)
某惡鄰自102年起,不分晝夜的大聲敲打金屬,發出巨大聲響、尖銳刺耳,偶爾亦有木棒敲擊、撞地板、大聲唱歌或鋸東西的聲音,每日至少三、四次,每次約15秒至1分鐘。102年11月,區權會曾決議請警方介入處理,但惡鄰仍未改善;而管委會在106年5月時更寄存證信函給惡鄰,要求改善,但惡鄰仍置若罔顧,因此在106年11月時召開區權人會議,決議管委會訴請法院強制遷離。
在這個案件中,管委會提出了多位住戶證詞、錄影檔案,以證惡行惡狀,法官最後採信,判決惡鄰應遷離該房屋。
(參考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7年度上字178號民事判決)
第二個案件是「髒亂」。
某惡鄰在105年4月起,被住戶檢舉有亂丟垃圾、屋內臭味飄出的環境問題,而飼養寵物又未清理排泄物,導致該樓層的公共空間髒亂,又有大量蟑螂出沒。管委會分別於4、5月間開出三張勸導單,但惡鄰都沒有改善,於是在10月時召開區權人會議,決議訴請法院遷離。
在這個案件中,管委會提出住戶證詞、住戶連署書以及管委會勸導單,還有新竹市政府、動保防疫所的會勘紀錄和勸導函令作為證據,最終使法院相信情節重大,判決惡鄰應該遷離該屋。
(參考高等法院106年度上字904號民事判決)
想要訴請惡鄰遷離,可以,但請記得兩個重要的條件。
第一,「時間」。
依法要3個月未改善,才能訴請遷離,而時間越久,或許也越能讓法院相信「情節重大」;
第二,「區權人決議」。
訴請遷離,必須由管委會來實行,並不能透過你自己告。
而且,必須經過「區權人決議」才能達成。意味著這個問題要是整個社區多數人都認同的,而不是少數住戶之間的紛爭。
千金難買好鄰居,好不容易找到房子,卻必須跟惡鄰相伴,真的很可惜。
如果你身邊也有惡鄰,除了忍氣吞聲以外,不妨試試看惡鄰條款,找回屬於你的居住安寧!
依法要3個月未改善,才能訴請遷離,而時間越久,或許也越能讓法院相信「情節重大」;
第二,「區權人決議」。
訴請遷離,必須由管委會來實行,並不能透過你自己告。
而且,必須經過「區權人決議」才能達成。意味著這個問題要是整個社區多數人都認同的,而不是少數住戶之間的紛爭。
千金難買好鄰居,好不容易找到房子,卻必須跟惡鄰相伴,真的很可惜。
如果你身邊也有惡鄰,除了忍氣吞聲以外,不妨試試看惡鄰條款,找回屬於你的居住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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