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常常在部品上看到的CE護具,CE指的是歐盟標準規範,如同台灣CNS一樣,是一種各式產品性能的國家標準規範,在歐洲販賣的商品必須通過CE認證。只是相對其他國家標準,歐盟有針對騎士護具訂立的測試與防護標準,也因此成為另一種公認標準,即使不是歐洲品牌,也會使用CE標準來標示護具,而達到CE標準的護具我們就稱為CE護具。
CE針對騎士防護用品的標準相當多,像EN1621是針對衝擊吸收部份,分為關節處的EN1621-1、背部脊椎的EN1621-2、胸部的EN1621-3以及背部氣囊的EN1621-4。另外也有針對越野騎士的EN14021,主要強調防穿刺與活動度(但衝擊吸收就不是重點)、針對背部護具範圍的EN13277-2(有沒有保護到肋骨)。
所有通過CE標準護具上,都會有相關圖示, |
針對成套式的護具衣、褲、連身皮衣的部份是EN13595,這部份是全面的測試,包括是否會因為摔車撕裂、縫線強度、耐磨擦能力與抗切割能力等等。還有手套的EN13594以及車靴的EN13634。通常這些規範後會有四位數日期,代表是那一年訂立的標準,畢竟這些規範是會根據技術與時代進行調整改變的。
衝擊護具標準
這些CE規範中,對我們來說最主要的部份還是針對衝擊吸收的護具部份,除了明確標示出護具性能外,也可做為更新防摔衣、褲內護具的參考,其中大略測試標準如下:
EN1621-1:2012
2013年七月開始實施EN1621-1:2012的規範(為什麼是2012我也不知道),基本規範保持施以50焦耳能量於護具上,傳遞到感應器平均力低於35kN,單次低於50kN外,將原本護具測試溫度從20度提高到23度,加入潮濕條件儲存後的性能測試,也增加了Level 2的標準為平均穿透力低於20kN,單次最大不得超過30kN。另外可選擇T+(增加40度)與T-(降低10度)的測試。
EN1621-2:2014
同樣是2013年七月實施,測試標準為23度下施以50焦耳能量,平均力量低於18kN,最大單次24kN為Level 1,平均力量低於9kN,最大單次為12kN則為Level 2。另外可選擇T+(增加40度)與T-(降低10度)的測試。
EN1621-3:2015
同樣施以50焦耳的力,分散受力不小於15%為Level 1,不小於30%為Level 2。
剩下的EN1621-4:2013這個標準,因為我也不是業內人仕,以目前網路的免費資源中,並未找到衝擊吸收的規範。而上面所提的也僅僅是基本的力量吸收標準,實際上該標準還訂定了測試方式以及護具尺寸等細節。總之,CE規範中,Level 2有比Level 1更好的防護力,而EN1621-1在更舊的標準中,並無Level 1與Level 2之分。
RS Taichi護胸,左邊也印有CE標準圖示。 |
CE護具圖片標示代表什麼?
- 這圖示代表的是護具用途,機車騎士用護具必定有這圖案。
- 第一個英文代表部位代號,TYPE B定義為大人用(尺寸大),TYPE A定義為兒童用(尺寸小),以示範圖來說,該護具為大人肘部或兒童膝部護具。
(S:肩部、E:肘部、H:臀部、K:膝部、L:脛骨、K+L:膝部脛骨、C:胸部、FB:全背部、CB:中背部、LB:下背部) - 通過的等級,2即是Level 2
- 通過高溫測試,因為是選擇的非必要測試,所以有可能空白。
- 通過低溫測試,因為是選擇的非必要測試,所以有可能空白。
中間標示E/K即代表這可以做為肘部或膝蓋護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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