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研究和兒少性侵害防治第一線工作人員的經驗,兒少性侵的加害者的外表、社經地位皆沒有可辨認之處,但他們會設法與兒童獨處,我們可從觀察孩子身邊熟人的行為和手法,警覺兒童是否處於被性侵的高風險狀態。
插圖:施雲心
本文重點摘要
「某國小外聘直排輪教練張姓男子,假裝帶孩子參加溜冰活動,將7個孩子誘拐到汽車旅館拍裸照,逼他們口交、打手槍。」從去年10月《自由時報》的報導中觀察,常見兒少性侵的新聞中,加害者竟是孩子信任的對象,事實上,根據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統計,在2020年未滿18歲兒少性侵加害者的身分中,「認識的人(熟人)」佔所有兒少性侵加害者超過8成,顯示成年人需要對於孩子身邊的熟人提高警覺,其中很重要的技巧就是分辨大野狼可能伸出狼爪的手法。
然而,這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大多數親戚、朋友都是喜愛孩子、善意地與孩子相處,「要警覺孩子身邊可能有熟人性侵加害者,不只實際上困難,家長、老師的心態上也很矛盾。」
全芯創傷復原中心秘書長李姿佳則認為,大家對熟人性侵的手法有警覺是好事,但也不要草木皆兵,不管這些手法怎麼變化,「觀察孩子行為是否有異狀,並重視孩子在什麼情境下對某些人事物傳達出不願意、不舒服和不喜歡。」以下歸納學者、第一線服務的專業人員認為常見的迷思和手法,給家長和老師作為提高警覺的參考。
迷思一:大野狼長得像壞人
王玥好談到一般人對熟人性侵的最大盲點,就是認為加害者的形象「很壞」,以為大野狼會面露猥褻、鬼鬼祟祟,事實上他們大部分在社會上看起來很「正常」。輔仁大學臨床心理系助理教授黃健,曾與衛福部心口司合作,協助分析台灣819位性侵加害者的特性,他認為:「一個人的職業、社經狀況、是否已婚等資訊,跟犯案機率沒有明確因果關係。」
我們容易從一個人的外在言行,來評價其他看不到的行為,王玥好認為,如果對某個人有所懷疑,「不要從他的職業或任何頭銜(去判斷),要觀察他的行為。」
迷思二 :性侵兒童都是少數變態
通常認為會性侵兒童的一定是心理變態,這種人不多,也不可能結婚、有正常的性伴侶,然而,真正的戀童癖是加害者中的少數民族,大多「看起來一般」的普通人,才是多數的犯罪者。犯罪心理學界把兒童性侵加害者分為三種類型:固著型(戀童癖)、退縮型和機會型。
固著型是大家俗稱的戀童癖,特色是通常沒有與成人正常的性關係,性慾對象常是12歲以下兒童。戀童癖喜歡隱身在容易接觸到孩童的場域,如校園、安置機構等。雖然戀童癖聽起來駭人,且性侵受害者通常較多、時間較長,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林明傑在著作《矯正社會工作與諮商:犯罪心理學的有效應用(2版)》中指出,戀童癖只佔性侵加害者的3%,數量很少。
機會型犯罪者通常伴隨其他犯罪行為,偷竊、家暴等,道德感較薄弱,可能是單純想要用性侵發洩性慾,剛好身邊有容易下手的孩子。林明傑在著作中認為性侵者以退縮型最多,退縮型指成年人曾與適當同儕有過性關係,但是因為一些情境上的壓力,如:長期失業、身體傷殘,或遭到成年婦女的貶抑等,於是轉移性的滿足到較不具威脅性的未成年兒童身上。
東華大學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退休教授、中華團體心理治療學會理事陳若璋觀察,退縮型和機會型犯罪者在首次性侵兒童後,通常會食髓知味,以後就特別挑小孩下手,甚至刻意製造機會與孩子相處,受害者多為青春期的孩子:「青春期能滿足加害者對成人性慾的想像,又比成人好控制、誘騙。」陳若璋分析。因此,孩子身邊讓人信任的熟人,未必是永遠,可能在某天變身為大野狼。
「家長覺得兒少性侵跟我無關,因為加害者不會直接性侵孩子,而是經過很多包裝。」在第一線服務性侵受害者超過30年,曾獲得衛生福利部第三屆紫絲帶獎的資深社工督導洪文惠表示。因此,家長和老師也要知道加害者性侵孩子常用的手法。
手法1:從「玩遊戲」到性侵
加害者常把「玩遊戲」的手法用在學齡前、國小低年級的孩子。新北市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舉例,曾有案例是爸媽拜託熟識的鄰居幫忙照顧學齡前的女兒,兩家一直關係很好,有一次媽媽發現女兒在摸陰部,一問之下女兒說:「是鄰居阿伯跟我玩的遊戲。」
玩遊戲的說法會讓孩子覺得「這是在玩」,遊戲內容也可能是性侵前的鋪陳,許芝綺所舉的鄰居阿伯,並非一開始就性侵女童,先在遊戲時將孩子抱到腿上,或玩很多身體接觸的遊戲:捏臉、摸大腿,試探孩子的反應、也觀察女孩周圍的其他成年人是否察覺有異,一步一步從猥褻變成性侵。「加害者也常跟孩子說,這是專屬於2人的祕密。」許芝綺表示。孩子如果喜歡、信任被害者,就會願意幫忙保守祕密。因此,許芝綺建議家長從小要讓孩子知道,只要覺得不舒服,任何遊戲都可以隨時停止,不會被責罵。
手法2:製造密閉空間獨處機會
性侵通常發生在私密的空間,加害者會想盡辦法製造與兒童獨處,且沒有人監管或看見的機會。例如,學校可以拉上窗簾的科任教室等。
在加害者的行為上,如果常常太過熱心要給孩子免費學業輔導、願意單獨帶孩子旅遊並在外過夜,經常製造機會與孩子單獨相處,如開車接送、假日陪伴遊玩、週末到圖書館陪讀書等。《蝴蝶朵朵》繪者、長期從事兒童性侵防治研究,現為專欄作家的徐思寧強調,大部分的人都是善意想照顧孩子,但如果頻率太高,或總是想「單獨且長時間」與孩子相處,就要有所警覺,徐思寧也提醒:「私人轎車也屬於密閉環境,很多兒童性侵案例發生在車上。」
因此,家長在選擇學習環境例如安親班、才藝班時,必須注意是否有透明門窗可以觀察。孩子必須留校時也應有其他成人、同學陪同,最好在老師辦公室、開門窗的教室,而非密閉獨處空間。
手法3:利用權威利使孩子聽話
加害者善用身分或權威逼迫孩子接受性侵,較常發生在機構內或有權威的人士,機構包括:學校、安置機構、宗教場所等;而警察、醫生、老師、教練、宗教領袖等身分在社會上則具有一定的權威性,這種脅迫常來自於孩子對加害者的敬畏。徐思寧舉例,曾有音樂系學生拜名師學藝,學生到老師家上課,老師性侵學生,但學生害怕名師的權威不敢說出來,怕自己再也無法在音樂表演的業界立足。
至於年齡比較小的孩子,加害者會利用孩子認知的不足,用誇張的語言威脅幼童,例如:敢說出去就殺掉你爸媽,不聽話就性侵你妹妹,敢說就揍死你等。
人本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張萍,處理過上百件校園性侵案件,她觀察,有些狼師會故意找社經較弱勢、人際關係不好的孩子,再利用老師的權威孤立小孩,甚至刻意讓孩子被霸凌,例如常常沒來由公開在班上指責、辱罵該學生、向家長謊稱孩子在校頑劣難管教、需要個別輔導:「塑造壞小孩的形象,同學和家長不容易發現孩子被性侵,或受害學生說出來也沒人相信。」
手法4:謊稱教孩子性教育
加害者可能用「性教育」當藉口來性侵青春期的孩子,「呼籲孩子和家長要了解正確的性教育,因為加害者常用這個當包裝。」張萍以2019年人本基金會揭發的張姓狼師為例,狼師要女學生去視聽教室,問學生:「遇到壞人怎麼保護自己?」於是開始扮壞人掀女生裙子、摸私處後,跟女學生說:「妳這時要快點走開。再來一次!」或是要求學生脫內褲、躺在桌上打開雙腳讓他看下體,理由是:「要看有沒有洗乾淨。」張萍忍不住說:「真正的性教育,一定會尊重孩子意願,且不違反身體界線,假教育之名、行猥褻之實,誤導學生,張姓狼師真的非常惡劣。」
手法5:物質上的利誘
王玥好觀察,有不良意圖的成年人,會刻意用孩子想要、缺乏的東西來吸引。用玩具、食物引誘學齡前兒童並非難事,例如:給我親一下,這個玩具就送你。至於青春的的孩子,也常見被遊戲點數、手機等物質利誘,或是想要一個朋友、讓人很有面子的男女朋友等無形的渴望,都是常見的手法,尤其網友性侵特別常見,王玥好舉例:「網友視訊時會說我送你手機,你脫一件衣服給我看。」對方開始跟孩子互稱男女朋友,要求愈來愈露骨的照片,或是約出來見面趁機性侵。
手法6:以「談戀愛」之名欺騙
加害者常利用青春期孩子情竇初開的心情,製造出談戀愛的氛圍,讓孩子誤以為與加害者談戀愛,可能用「不跟我做,表示你不愛我。」的情緒勒索,或者跟孩子說「我太愛你了,所以才忍不住強迫你。」甚至性侵後告訴孩子,「你只能跟我在一起了,不會有人要你了。」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辦公室主任蕭逸民,過去曾協助人本教育基金會處理校園性侵案,他認為:「把性侵誤導成戀愛,是最高段、可惡的性侵手法。」
一旦不幸發生,如何降低傷害?
許多孩子遭性侵時,因為種種原因,例如被加害者威脅、不知道自己被性侵、加害人有權威地位等,說不出口。專長為童年創傷、性侵及家暴的美國執業心理諮商師,也是《童年會傷人》一書作者留佩萱曾撰文分享,她認為,當家長對某些熟人的舉動有疑慮、警覺時,應留意孩子身體、心理和行為是否有異常狀況,是非常重要的觀察。
生理上包含生殖器官、肛門和嘴巴有是否有感染、受傷,上廁所會疼痛等,或是類似焦慮引發的頭痛、胃痛;心理和行為方面則有焦慮、憂鬱、睡不著、常做惡夢、暴食或厭食,突然討厭某個人或地方,暴力傾向、自殘,退化行為如尿床等,或是開始吸毒、酗酒,說出不符合年齡的性相關字眼或句子。
如果孩子不幸受到性侵,家長的衝擊和自責會非常巨大,甚至不能接受而否認,都是可能的過程。「一想到每天把孩子送上教練轎車的人是我,就無法原諒自己。」在一件學校教練每天開車送學生上學途中,性侵孩子的案子中,家長如此陳述。
留佩萱觀察,當家長覺得自己沒有保護好孩子的自責太強,腦袋會下意識拒絕承認這件事情,是為了保全自己不用承擔這些恐怖的事情。留佩萱指出,家長的「不作為」才是對孩子是最深的痛。「尋求法律、警察或各民間團體的協助,都是好方法,唯有開始面對,才能真正保護孩子。」全芯創傷復原中心社工林芮璿提醒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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