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 星期四

重傷害罪和普通傷害罪的差異?如何進行傷害罪提告?


一美和大偉本來是一對情侶,某日兩人在大街上因細故發生爭吵,爆發肢體衝突,一美持安全帽猛擊大偉頭部,大偉揮拳毆打一美,造成一美左邊眼球破裂,經治療視力仍減弱到幾乎看不見,兩人皆驗傷準備對簿公堂……

Q:重傷害定義是什麼?重傷害罪構成要件?

普通的傷害不用多說,但受傷到什麼程度才算是重傷呢?按刑法第10條第4項規定,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重傷害罪是不法加重的變體,犯罪成立要件結構上與傷害罪相同,只不過犯罪結果是更嚴重的「使人受重傷」,且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出於重傷故意,而為重傷行為,造成重傷結果者,始構成重傷罪;

若只造成輕傷結果者,則成立重傷罪的未遂犯重傷害定義可參照刑法第10條的5項規定,為毀敗或嚴重減損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語言能力、肢體機能、生殖機能或其他重大不治或難治的傷害。

重傷害罪構成要件

  1. 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2. 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3. 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4. 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5. 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6. 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所以像是上述案例一美的眼球視力經治療仍難以恢復,或者毀容、致殘,都是屬於重傷情形,可以用重傷罪提告

Q:重傷害罪刑期怎麼判?傷害罪判多久

傷害罪刑期依刑法第278條規定,使人受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傷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追訴期為30年。從5年起跳可看出對於本罪立法者科以較重的刑罰,因此若無減刑之事由,無法將刑期降至2年以下符合傷害罪緩刑要件,就一定須入監服刑!

因此若遇到此類案件,仍不確定傷害罪判多久的情況下,建議尋求刑事律師協助答辯,針對證據狀況擬定訴訟方向,確認是否僅為普通傷害或傷害罪刑期減輕其刑至2年以下可爭取緩刑的機會。

Q:普通傷害罪是什麼?構成要件有哪些?

傷害罪的構成要件客觀上是取決於傷害的行爲有無造成「受傷」的結果,且犯罪行為人須於行為實具有主觀的犯罪故意:

(1) 行為

本罪為不定式犯罪,未限定方法,凡是「製造身體或受傷健康風險」的一切行為,都是傷害罪構成要件行為。

(2) 結果: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

  1. 傷害身體:指對於他人身體造成生理機能的影響。
    例如:毆打他人,導致他人骨折。
  2. 傷害健康:傷害結果並不以身體之外傷為限,被害人若由於行為人之加害行為而致病,健康因而受損,亦可構成本罪。
    例如:腦震盪、服用安眠藥

如果有傷害行為,但沒有發生受傷結果,就屬未遂,但普通傷害罪不罰未遂犯,因此只要沒有產生受傷結果就不會成立本罪。

(3) 故意

包含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即行為人對構成犯罪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即直接故意),或對於構成犯罪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即間接故意或未必故意)。

舉例來說:前者如,A與B發生口角,A往B身上揮拳,A明知此人會受傷仍有意使其發生受傷結果;後者如:A在大街上隨意揮拳,行為人雖非直接有意傷人,但可預見將導致他人受傷,後來真的有人受傷也不違背他的本意。

Q:普通傷害罪v重傷害罪刑期

 傷害罪
(刑法第277條)
重傷害罪
(刑法第278條)
刑責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追訴期6個月30年
行為結果輕傷結果重傷結果(刑法第10條第5項)
故意(內在想法)主觀上出於輕傷故意主觀上出於重傷故意
未遂結果不罰亦罰

另外,同樣是出於傷害故意,若被害人不幸因而致死,法定刑可能增加為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傷害致重傷,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是出於重傷故意而不慎致死,甚至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傷害罪的變體眾多,構成要件都非常相似,可能因為個案細微的差異處罰就天差地遠,因此若涉犯相關案件,建議還是須先諮詢專業律師釐清案情,才能對症下藥喔。

Q:如何提告傷害罪?提告後的流程怎麼走?

受到傷害請在案發後第一時間請先行驗傷,留下最有力的證據,以備提告。提告可以向警察報案,或者委請律師整理證據,直接向地檢署遞狀提告,並由檢察官進一步調查,以處分是否起訴。

對於傷害案件的當事人,除了身體上的傷痛以外,此類案件當事人通常有較多情緒衝突,且普通傷害跟重傷害罪的不同在於普通傷害罪為告訴乃論,視情形於判決前隨時可能談判和解,無論您是傷害罪提告人或被告,都建議請律師介入處理,才能理性溝通、答辯,自我保護的同時,也更有效率地推進案件進度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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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普通傷害罪判刑後可以易科罰金嗎?

依刑法第277條規定,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

普通傷害罪為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告訴乃論的犯罪,如果達成和解,被害人可以撤回告訴,所以我們通常會比較建議積極的尋求調解來避免傷害刑責問題,但如果雙方仍然續行刑事訴訟,依照刑法第41條的要件,需要法官最後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才得易科罰金。

Q:如何請求普通傷害罪賠償?

普通傷害罪為告訴乃論之罪,追訴期為6個月,建議被害人先提告刑事來「以刑逼民」,在偵查階段以談判和解的方式來要求傷害罪賠償。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時,被害人可以在檢察官將被告起訴後、法院一審辯論終結前,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如此相較於直接提民事訴訟可以省下一筆裁判費用。

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傷害本質上屬於侵害身體的侵權行為,需要在知有損害起2年內請求民事的損害賠償,否則損害賠償請求權會因時效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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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罪相關法條

刑法第277條(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78條(重傷害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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