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和張先生一同出境回國,攜帶一塊價值NT$40000的手表被征稅,李女士和張先生與現場海關工作人員理論:我們每人可以攜帶價值20000新台幣的物品,那兩個人攜帶一塊兩萬元的手表有什麽問題呢,爲什麽還要被征稅?海關報關處的工作人員解釋說,對進出境個人物品,海關以“自用、合理數量”爲基本驗放原則。那麽,什麽是“自用、合理數量”呢?妳在出境旅遊時是否也遇到過被征稅的尷尬?不如先來跟著Skyscanner了解一下出入境需要海關申報的物品,讓妳的出行更加舒心!
【出入境需要海關申報的物品】
- 動、植物及其産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體組織、血液制品。
- 居民旅客在境外獲取的總值超過台幣NT$20,000(含NT$20,000,下同)的自用物品。
- 非居民旅客擬留在境內的總值超過NT$20,000的物品。
- 酒精飲料超過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煙超過400支,或雪茄超過100支,或煙絲超過500克。
- 台幣現鈔超過NT$80,000,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
- 分離運輸行李、貨物、貨樣、廣告品。
- 其他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出入境須填寫《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並選擇"申報通道"通關的物品】
- 文物、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種資源、金銀等貴重金屬;
- 旅客攜帶需複帶進境的單價超過台幣NT$20,000的照相機、攝像機、手提電腦等旅行自用物品;
- 台幣現鈔超過NT$80,000,或外幣現鈔折合超過$5,000美元。
- 貨物、貨樣、廣告品;
- 其他需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
【什麽是自用、合理數量】
- 自用是指旅客攜帶物品爲本人自用、饋贈親友而非爲出售、出租牟利或收取帶工費等。
- 合理數量是指海關根據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時間所規定的正常數量。
- 海關征稅是在自用、合理數量基礎上的,如果超過“自用、合理數量”,那就不是個人行李物品了,就要按照貨物報關,同時自用以及合理不等同於免稅。
【進境旅客要重視進境申報】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進境旅客要重視進境申報,這既是一項義務又是一項權利。比如攜帶超過折合5000美元的外幣入境時,只要如實申報,海關核驗後就可以放行,否則就可能被立案並處以罰款等處罰;又比如當您購買了不明材質的工藝品入境時,一旦涉及瀕危動植物制品,旅客也將面臨處罰,但是如果主動申報將保護旅客免於處罰。
【過海關攜帶好購物發票或收據】
實際購買價格是《完稅價格表》列明完稅價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稅價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進境物品所有人應向海關提供銷售方依法開具的真實交易的購物發票或收據,並承擔相關責任。海關可以根據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關憑證,依法確定應稅物品完稅價格。如您對海關征收稅款有異議,請提交書面申請和銷售方依法開具的購物發票或收據給現場海關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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