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總統蔡英文10日下午接見南非前總統戴克拉克(Frederik Willem de Klerk)訪問團。總統府提供
江子揚/政大研究員、政大法學碩士
10月10日,蔡總統接見南非前總統(最後一任白人總統)同時並為1993年與曼德拉(Nelson Rolihlahla Mandela)共同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戴克拉克(Frederik Willem de Klerk),席間蔡總統表示「轉型正義是台灣和南非共同的價值,民主與和平也是台灣和南非的共同價值」。
南非,作為國際轉型正義工程代表性國家,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TRC)的建構與實踐更是重要典範,值得台灣作為借鏡與學習之處。
橫亙光譜兩端的刑事訴責與「祛記憶」(disremembering)間,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模式旨在正義與社會和諧間尋求「複合性妥協」((complex compromise)),一套兼顧社會與社會和諧之排程,並儘可能實踐此兩種價值,如同主持者南非聖公會屠圖主教(Desmond Mpilo Tutu)在No Future Without Forgiveness(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所述包括寬恕、和解、重建等的烏班圖(Ubuntu)精神,南非模式核心價值在於「赦免獲取真相,真相建立和解」。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奧比薩克思(Albie Sachs)亦指出「南非的真相和解可以分成三個部份:真相的揭露、特赦以及賠償」。
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依1995年公布的《促進民族團結與和解法案》(The Promotion of National Unity and Reconciliation Act)成立,下轄「人權斲害處理委員會」(Committee on Human Rights Violation)、「補償與平反處理委員會 」(Committee on Reparation and Rehabilitation)、「特赦處理委員會」(Committee on Amnesty)等三個主要委員會,調查與執行轉型正義工程有關情事,並據此發表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報告書。
凱瑟琳・山德森Catherine A. Sanderson 任職於安默斯特學院的生命科學/心理學院,2012 年時被普林斯頓評論(The Princeton Review)評為全美 TOP 300 教授之一。山德森教授的相關演講、文章散見於各大媒體,如《華盛頓郵報》、《波士頓環球報》、《大西洋》雜誌、CBS電視網、美國國家廣播公司等。
[4]民法第761條:「 I 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II 讓與動產物權,而讓與人仍繼續占有動產者,讓與人與受讓人間,得訂立契約,使受讓人因此取得間接占有,以代交付。 III 讓與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